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5-07-01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文件

 

机电〔201543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保证人才遴选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和开拓创新,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专家、教师代表、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具体实施学院推荐工作。整个推荐工作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党委的全面监督,对在工作中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仅要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生资格,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推荐类别和名额

推荐名额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推荐名额每年根据学校下达指标确定。

四、推荐条件

() 基本条件

1、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严重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专业条件

1、 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列专业或方向前50%(含50%)。

2、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软件著作权、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3) 参加我院研究生导师的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有一定成绩,并得到导师推荐证明。

(4) 科创成绩突出者。

4、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本科学习阶段取得以下优异成绩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五、本办法由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规定不符之处,按上级文件执行,并以学院主页通知为准。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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