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的通知》、《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6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16年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本次申请资助与奖励的范围包括学术交流活动、交流学习活动及学科竞赛。
学术交流活动指重要的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或国家级的研究生学术研讨会;
交流学习活动指研究生到境外高校或985高校/中科院/中国社科院交流学习一学期及以上;
学科竞赛指由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及其他国际学术团体单独或联合组织、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或社会力量设立并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定公布的科学技术奖、或省级权威部门主办的各类有重要影响的专业性竞赛活动,且原则上参赛规模个人在80人以上或参赛团队50个以上
具体条件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创新活动资助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16号)第二、第三、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依据文件要求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初审后汇总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召开评审会,确认资助与奖励名单及金额。
3.获得批准资助的交流学习活动应在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培养单位提供相关报销材料,经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核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学术交流资助与学科竞赛奖励由研究生院负责发放。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报学术交流资助的学生需提供会议通知及日程安排(Final Program,含有本人发言或张贴的日程页复印件)、经导师审核签字的参加学术会议的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参会场景照片若干张(电子版),《华侨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申请表》等。
2.申请交流学习资助的学生需提供交流学习3个月后至结束后6个月内发表的高级别论文、经导师审核签字的交流学习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交流高校指导专家和本校导师签名的关于研究工作的学术评语、《华侨大学研究生参加交流学习活动资助申请表》等。
3.申请学科竞赛奖励的学生需提供学科竞赛赛事通知、获奖文件和证书及相关宣传材料;参加竞赛的个人/团队的高校清单;参加竞赛的总结报告(不少于1500字);学科竞赛的场景照片若干张(电子版)、《华侨大学研究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申请表》等。
4. 时间在4月11日至11月30日之内已结束的交流活动或学科竞赛均可申报。
申请的同学请填写相关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并于11月30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上报到C4-404,申请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到邮箱:jdyjs@hqu.edu.cn。
创新实践活动附件.zip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