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 奖助学金的通知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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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为鼓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学校决定评选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一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并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

1)奖学金: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附件1),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

2)助学金: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

3.学校审定:经陈明金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

三、注意事项

各班级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于9月2016:00前将各申请、推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并将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命名格式为*级*班+陈明金澳门奖助学金汇总表发送至52757250@qq.com

附件:

1.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4.2016-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5.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7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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