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报送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人选的通知”

2017-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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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更好地加强导师库建设与管理,建立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真正将有热情、有情怀、有水平的导师吸收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省级导师库中去,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复核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个人信息的通知》(闽教办学〔2017〕24号)要求,学校拟推荐部分校内导师进入省级创新创业导师库。请各学院根据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需求,在院内遴选并推荐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服从相关安排,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和学校,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能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及创业项目孵化的创新创业导师一个学院最多不超过5人。获得第三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指导教师予以优先入选导师库。学校将根据要求进行汇总并综合推荐人选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各学院拟推荐的导师需填写《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并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材料的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附件: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推荐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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