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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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招聘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各班级:

为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推进我院学生工作全面发展,现面向我院招聘兼职辅导员2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坚持个人综合素质与辅导员工作性质相结合。

二、选聘对象

1.2016级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2.全日制研究生。

三、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指担任过学校、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并志愿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为学校和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积极出谋划策。

3.热爱学习,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日常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

4.道德品质优秀,率先垂范,作风正派,身心健康,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四、聘期待遇

1.兼职辅导员按勤工助学设岗计酬,每位兼职辅导员的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寒暑假除外)。各学院按辅导员工作情况给予发放。

2.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毕业后自愿申请担任专职辅导员,学校新聘专职辅导员时视业绩优先推荐。

3.学院要积极为兼职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将兼职辅导员与专职辅导员同等对待。

五、报名安排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同学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于6月29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提交至C4-302学院团委办公室余桦老师处,电子表发送至yuhua@hqu.edu.cn。

附件:华侨大学兼职辅导员应聘登记表

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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