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21期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管理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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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21期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人员

管理课程进修班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第21期高校教育管理课程进修班的通知》(闽师培[2017]11号)精神,福建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将于今年7月举行第21期高校管理人员课程进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对象:凡2000年1月1日后进入我校工作的教职工申报晋升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时,需参加教育管理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2017年7月21日—7月30日。

三、报到时间、地点: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到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75号)报到。联系人:林荔,联系电话:0591-83440494、83165959。

四、进修内容及方式:课程开设《高等教育管理学》、《学校管理心理学》,采取集中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门课程50学时。

五、考试形式及时间:课程学习结束后,对《高等教育管理学》、《学校管理心理学》进行开卷考试。2017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六、结业颁证:凡参加进修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时,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作为今后晋升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的依据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登记凭证。

七、教材订购:1、《高等教育管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学校管理心理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以上教材可以报到当天现场购买。

八、费用及报销:两门课程进修费300元,考试费100元,报到时一并交清,现金缴费。凡2017年之前已参加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参加补考须交补考费每门50元。

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合格的,课程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从所在单位相关经费中报销。考试发证费及教材费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因往年考试不合格,今年继续参加培训或考试者,所有费用个人自理。

九、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报时间从5月27日开始,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在6月12日前把本单位教育管理课程进修班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quszk126.com。[A1]

十、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王轲、洪志坚,联系电话:0595-22692546,0592-6161099


附件:

1.福建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管理课程进修班网上报名流程

  2.福建省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人员管理课程进修班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7年6月1日


[A1]请欲报名的老师于6.9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到院办邮箱:jdb@hqu.edu.cn。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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