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职工参加学院集体活动考勤管理的通知

2018-10-11

关于加强教职工参加学院集体活动考勤管理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教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加强对学院教职工参加学院集体活动的考勤管理,并将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具体如下:

一、学院集体活动包括学院大会、校运会开闭幕式、环校跑、学期初报到等要求全体教职工参加的集体性活动。

二、考勤结果在年度考核中的使用:

1.一学年内(计算时间周期同当学年度的服务分考核时间周期,下同)无故缺席1次或因私缺席(含无故缺席、因私请假,下同)达2次及以上者,取消当学年度的评优资格;

2.一学年内无故缺席次数达当学年学院集体活动次数的30%或因私缺席达50%及以上者,当学年度的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

3.一学年内无故缺席次数达当学年学院集体活动次数的40%或因私缺席达60%及以上者,当学年度的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无法参加学院集体活动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工本人从学院网站下载填写《机电及自动化学院请假单》,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至学院办公室(C4-401)备案。教职工外出访学、进修、生育假期间可不参加学院集体活动,不纳入考勤管理。

四、本通知相关规定自2018101日起生效。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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