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的通知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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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实施“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8号),我校将进行“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一支富有创新和奉献精神,有志于在网络育人领域持续投入做出贡献的高校网络工作骨干队伍。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为广大网民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二、岗位职责

入选培育支持计划的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应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理论宣传教育。面向高校师生群体,以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2.网络热点阐释。围绕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撰写高质量网络文章,深度阐释政策及理论,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声音,凝聚社会共识,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3.网络作品创作。充分运用网言网语和图表、音视频等多媒体手段,积极创作一批优秀网文、微电影、微课堂、微动漫等网络文化产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网络宣传和阐释,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传播与弘扬。

4.网络人才培养。成立相关工作室,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工作实践等形式,培养一支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校网络工作骨干队伍。定期开展网络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网络安全意识、网络法治意识,提高大学生对不良网贷等网络诈骗行为的甄别抵制能力。指导大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网络文化建设相关活动。

5.网络阵地建设。指导或参与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在学校的共建工作;指导或参与学校综合性门户网站、主题教育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开通工作室或个人微博、微信公众号或网站专栏,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网络育人平台。

6.网络机制研究。围绕网络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网络文化作品创作激励机制、网络人才培养机制、网络舆情引导和研判工作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发挥高校网络育人工作智库的作用,定期总结研究成果,形成先进经验。

三、申报条件

“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主要面向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和党务工作干部。申报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将道理讲清讲透;能够围绕网络育人工作开展研究,形成系列研究成果。

3.长期活跃在互联网上,针对重大理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回应师生关切,撰写网络文章,具有较大影响力。

4.创作的网络文化作品引发较大量的关注、转发、评论,有效发挥滋养人心、凝聚力量的积极作用。

5.建设或负责的网络平台有长期稳定的流量,有较大数量的关注群体。

6.经常性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建设讲座、网络文明素养教育等相关活动,育人成效明显。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政治、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2.我校可推荐名额为2人。申报者按要求填写《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1)、《师德师风考核意见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报书中涉及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成果以及开展工作相关的视频、图片、文本等支撑资料,单个文件大小限制为200M之内,格式为:.doc .docx.pdf.mp4.flv.jpg.png

3.各单位请于111日(周四)下班前将申报书扫描件、签字盖章的师德师风考核意见表扫描件及有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quszk@126.com。同时将申报书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人事处师资科[xb21cn1] [xb21cn2]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迟学宇,王轲。联系电话:0595-22692546

地址: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302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801

     

      附件1.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申报书

       2.高校网络教育名师培育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3.师德师风考核意见表

                                                                               人 事 处

                                                                                 20181030


[xb21cn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11.1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到院办,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院办邮箱:jdb@hqu.edu.cn。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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