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侨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补充规定》中“教学培训要求”说明的通知
学校下发的《华侨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华大人〔2018〕45号)中第五条第三点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现职以来需参加教师发展中心认定的教学培训并合格。”
现根据学校要求及文件精神就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2019年1月1日前不做要求),晋升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现职每两年至少需参加1次教学培训,或完成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在线课程学习1门,达到教学培训要求后方可申报。
例如:
职称评审申报年度 |
教学培训要求 |
2019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日 |
1次教学培训或 1门教学能力提升类在线课程 |
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2次教学培训或 2门教学能力提升类在线课程 |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3次教学培训或 3门教学能力提升类在线课程 |
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
4次教学培训或 4门教学能力提升类在线课程 |
以此类推 |
以此类推 |
参加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学观摩活动2次可抵1次教学培训;参加校级教学竞赛(进入复赛、决赛)可抵1次教学培训,参加省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可抵2次教学培训。
教学培训指由上级有关部门、校外专业培训机构、团体、院校、学校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组织的各类提升教学能力、教学技巧或教学技术运用类讲座、培训、教学工作坊等。
在线课程指在中国大学MOOC学习平台上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课程(网址:http://tmooc.icourses.cn/),课程自选。学习完可自行在网站上打印学习课程证书或学时证书。证书自行保管备用。(课程清单见附件)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学培训的认定工作。教师外出培训或参加在线学习的,需由教师本人提供培训证明材料;由学校职能部门或教学单位组织或承办的培训,需提前向教师发展中心报备,并负责提供培训证明材料【培训证书、学时证书,无证书的需提供培训通知及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培训出席名单等(电子版及纸质版)】。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