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的通知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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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17〕27







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8年度福建省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落实《“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和《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五新”任务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重点,做好2017年省对外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 落实《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一)台资企业申报的引进台湾先进技术,推进研发合作,促进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对接,以及促进台商投资区、台商专业园区产业技术升级的合作项目。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三)与泛珠三角区域其他八省(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川、江西、云南、贵州)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各类科技合作基地开展的对外合作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2018年对外合作项目按照项目产业领域、产业化水平以及投入和申请资助经费规模分为产业化合作项目、一般项目两类。

产业化合作项目围绕我省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五新”产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及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合作研究,或支持企业“走出去”科技合作项目。

一般项目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对外科技合作。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产业化合作项目

1.申报项目的牵头单位必须是在推荐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业(包括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除政策规定免税企业外,该企业上年度纳税总额(含政策性税收优惠及退税部分,不含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应不少于100万元。必须与国()外、泛珠区域内省份的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申报时须附申报单位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2.项目负责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委托书作为申请书附件(委托书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fjkjt.gov.cn/,委托书必须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STS项目)。

3.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2016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申报时须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fjkjt.gov.cn/)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申请资助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资助方式。若项目立项后,申报单位应先行投入。鼓励各方加大项目投入力度,财政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给境外合作单位。

5.申报单位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fjkjt.gov.cn/),项目必须知识产权明晰,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较好推广应用前景,已有良好的实施基础和明确可考核的技术、经济指标。

6.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推荐的备选项目均应到现场进行调研核实(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fjkjt.gov.cn/),包括技术情况和财务情况等,切实负起责任。

7.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84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至202141日。

8.申请书相关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书、委托书、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等。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二)一般项目

1.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外、泛珠区域内省份的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的科技合作。申报时须附申报单位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合作单位的合作研发协议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不在本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之列

2.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设有独立的研发部门(如研发中心);申报单位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鼓励产学研联合,与企业合作联合申报,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STS项目)。

4.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至2021年4月1日。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财政经费不予拨付给境外合作单位。

5.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2分别与国(境)外合作机构、国内企业签署〕。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请申报人员注意至少保留一份合作协议书原件以备获批后签订项目任务书时使用)

6.项目负责人在填报申请书时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并体现项目创新性;改进或改良的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指标应尽量明确、量化,目标可控,切忌过于夸大,论文发表数量不宜太多,以便于今后的验收考核。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时需提供第三方的检测报告、社会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和专业技术培训等也需谨慎填写,验收时均需提供相应具体证明材料);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7.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经费+间接经费=申请资助经费,项目申报人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8.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支出。间接费请按:(直接经费-设备费)*20%列支、绩效支出请按(直接经费-设备费)*5%列支。

设备费需标注要购买的设备名称、型号;燃料动力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我校暂未收取该项费用;会议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而非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费用。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编外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应注明几人、几月、每月多少。

9.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10.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有任何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11.高校可作为牵头单位申报一般项目各教学科研单位可推荐1个项目进行申报,学校将遴选3个项目推荐上报福建省科技厅。至2017531日申报时间截止前,各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不受理本计划的候选申请。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外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五、申报时间

1.对外合作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410日至531日,申报单位确定候选项目后,应于2017531日前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候选项目申请书(根据科技厅规定,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至主管单位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推荐截止时间前,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2.请各单位确定好推荐人员后于201762日前报送2018年度福建省对外合作项目推荐清单(见附件2)及候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7(系统打印申请书草稿,无需签字盖章)至校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3.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于2017616日前遴选3个项目推荐上报;

4.获得推荐的项目取得申请受理号后,应及时在线打印申请书一式2份并附上相关附件材料,经项目组成员签字、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于2017623日前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室;泉州校区杨椿科学馆210室。

科技处联系人:林静,电话:0592-6161213

六、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各单位截止2017531日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免影响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涉及项目清单(见附件3)。

2.请科技厅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含2017年新立项的所有省科技厅各类项目)于20171130日前在线提交2017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学院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请务必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审核,否则将会影响个人信用。

附件:1.2018年省对外合作项目申报代码表

2.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对外合作项目推荐清单

3.2017531日前需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420


附件1

2018年省对外合作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对外合作处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科技合作

产业化合作项目

2018I1101

一般项目

2018I0101


附件2

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对外合作项目推荐清单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职称

联系电话

1





2





3






附件3

2017531日前需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编号

年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负责人

单位

项目到期时间

状态

1

2015R0107

2015

福建省软科学项目

福建省科技金融体制创新建设研究

黄如良

工商学院

2016/10/31

到期未结题

2

2015R0054

2015

福建省软科学项目

面向福建省县域经济创新的产业知识服务平台建设与利用研究

经金学院

2017/4/8

到期未结题

3

2013H0029

2013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

全集成数字对讲机RF芯片的研发

信息学院

2017/1/1

到期未结题

4

2013H0030

2013

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

物联网Z-Wave标准协议栈及无线指纹锁开发

戴声奎

信息学院

2017/1/31

到期未结题

5

2014I0013

2014

福建省对外合作项目

石油化工类污染场地土壤原位修复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苑宝玲

土木学院

2017/5/31

即将到期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4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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