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2017-09-21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17〕56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为泉州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泉州市科技局现开展2017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一)2017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面向泉州市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农业农村发展、以及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人口健康、城乡发展等社会民生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领域)。

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能够显著提高泉州市重点产业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或者能够形成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新产业的;

2.能够合理开发和利用资源、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以及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和防灾减灾能力的;

3.能够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健康、公共安全水平的;

4.能够促进现代农业或者农村经济发展的。

(二)项目申报指南代码:1、工业与高新技术项目: 2017G001R;2、农业农村科技项目: 2017N001R;3、社会发展科技与基础研究项目: 2017Z001R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已认定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且直接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际主持项目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不能申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其它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2.违反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处罚且处于禁止或限制申报项目期限内。

3.已承担、主持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

(三)项目申报应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方向,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高校、科研机构应立足解决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难题,重点推荐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泉财教[2016]716号)有关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提出资金需求。

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各方应按任务分工分别编制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汇总形成项目总预算。

除财政资助经费外,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其余项目经费并保障按时到位。

(五)项目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1)项目负责人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学位学历证书、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2)用人单位项目经费投入承诺函。(3)近3年内,项目负责人主持的各级科研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以及以主要贡献者身份获得的重要发明专利、科技奖励、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六)泉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必要性、创新性、可行性、应用前景、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创新能力与潜力、申报单位支撑条件、项目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单位。立项项目分为A、B、C三个等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补助经费分阶段拨付,立项并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拨付50%经费,A类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30%经费,其余20%待项目验收后再拨付,B、C类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50%经费。

(七)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泉州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另有规定,须一并遵循。

三、申报程序

(一)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和申报。第一、第二层次人才不限项,第三至第五层次人才每人限申报一项。

(二)项目通过泉州科技云服务平台泉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qzkj.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申报。已注册的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向各单位科研秘书获取申报用户名和密码。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填写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

2.材料报送。学校审核并经泉州市科技局项目受理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申请书。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项目组成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上目录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应与网上提交的一致。纸质材料一式5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并标记。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应标注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四、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1月6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泉州校区杨楒椿科学馆210室。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室。

五、注意事项

(一)计划申报2017年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不可重复申报2017年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

(二)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统一为2017年9月1日,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沛琳、程思妮

联系电话:0592-6161216,0595-22693679。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9月20日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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