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六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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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18〕12


关于组织推荐第六届福建省优秀科技

工作者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六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发〔201826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不包括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应符合《关于开展第六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规定的评选条件。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将优先推荐。

三、其他事项

根据省科协工作安排,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44日。请意向申报人员提前与科技处联系,并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uangpeilin@hqu.edu.cn。申报材料包括:

(一)《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2)一式4份。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达要严谨、准确,涉及数字的要准确到个位数,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名称、等级,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和省部级科技奖项要用括弧标注排名。

(二)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简介(附件3)一式2份。

(三) 经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章的非涉密的证明一式2份。

(四)有关附件材料(含目录,纸质一式2套,在封面和目录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地市级以上)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联系人:黄沛琳,0592-6161216

附件:1. 关于开展第六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发〔201826)

    2.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简介

                   

科技技术研究处

2018326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8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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