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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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18〕19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已到期项目或符合结题条件项目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自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延期申请报告,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将从严审核把关。下半年,福建省教育厅计划启动对所有超期未结题项目的清理工作。

三、此次项目结题由教育厅厅统一组织审核,采取纸质方式,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办理。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结题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

1. 项目成果需符合当时填报申请书时所要求的结题指标,论文必须是已见刊的且须标注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科研课题“xxxx”(项目编号:xxx)”字样;未标注的论文,不认定为结题项目的成果。

2.各单位于525日前将财务、学院签字盖章后的《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1)和佐证材料钉成一本,一式两份交至科技处。

3.科技处联系人:林静,0592-6161213

邮箱:kjcxmk@hqu.edu.cn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2.应结题项目清单

3.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854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8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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