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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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华大研〔20196号)、《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机电〔20193号)、《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及名额分配办法》(机电〔20194号)、《机电及自动化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机电〔201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19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个人申请:

313-318日早上12:00之前,各位要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根据自己情况仔细阅读学校及学院招生资格审查文件,(备注:所有想要招生的导师均需要进行招生资格审查,同时201810月之后新遴选的导师注意申请自己对应导师类型)提交1. 《附件1-1: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2:华侨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3:华侨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2397029879@qq.com2.《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397029879@qq.com3.博导及校外导师提交《导师助研经费拨付方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397029879@qq.com4.申请人应提供截止201931日财务处在账经费截图证明材料及相应项目等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只需要项目合同书的首页、论文封面目录封底、授权专利复印件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烦请送至C4-405请各位导师务必填写,否则学校不予以认定导师招生资格。

二、学院汇总:

318-319日 学院汇总各个申请导师的信息。

三、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

320日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核申请导师招生资格情况

四、学院公示:

320-321日,学院公示招生资格情况

五、材料上报:

323日,将学院汇总情况,导师个人申请材料上交研究生院。


附件:

附件1-1: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1-2:华侨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1-3:华侨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2: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汇总表

附件3:导师助研经费拨付方案汇总表

附件4.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5.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及名额分配办法

附件6.机电及自动化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7.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

附件8.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暂行办法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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