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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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18级研究生: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华大研〔201743号)、《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研究〔201917号)及补充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面向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能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仅针对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二、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具体要求如下:其中一份是填写完整的申请书,另一份不要填写申请表首页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情况栏(第二页)的姓名,项目负责人签字及指导教师签字(第四页),其余信息都要填写,用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盲审。完整版申请表由导师推荐签字后提交。电子版提交完整版申请书给上班长统一汇总完毕。

2.《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区分完整版和非完整版后按学号排序于42817:00之前交至C4405, 电子版汇总表统一发给班长汇总排序完毕后发送至邮箱471319151@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不再予以接收。

三、评选安排

2018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提交申请表后,学院组织我院培养指导委员会委员对各位提交的隐掉个人姓名及导师信息的申请书进行无记名统一开会评阅,根据最终评阅分数由高到底进行排序确定前80%推荐名单。备选项目不能获得初期立项资助,但允许参加中期检查及以后环节的评选,如通过可获得相应环节的资助,但不能补发初期立项资助。

根据分数确定立项名单后,学院主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注意事项

1.《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版请按以下格式命名:“学号_项目负责人_项目名称(博士/学硕/专硕)”(下划线啊亲们),例如:“1700206001_XXX_XXXXXXXXX(学硕)”。

2. 《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的。

3. 中期检查的阶段性成果可选择论文、奖项、科研项目或专利中的任一项,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华侨大学。论文发表应以获得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每篇字数在5千字及以上,并在论文中注明“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字样(Subsidized Project for PostgraduatesInnovative Fund in Scientific Research of Huaqiao University)。

4. 关于期刊级别认定,理工类参照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3版),人文社科类参照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

5. 2018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可选择在硕士研究生阶段项目研究的基础上继续原项目的研究(仍须申报),届时相应中期检查成果的认定时间可酌情往前追溯;也可选择重新选题立项。另请注意,曾经申报且已认定过的中期检查成果,一律不得再次申报。凡再次申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立项资格,并追回其硕士研究生阶段曾拨付的资助金额。

附件:

1.华侨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华大研〔201743号)

2.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申请表

3.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

4.各培养单位项目指标数

5.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3版)

6.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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