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陈委员等三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2-04-01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文件

 

机电〔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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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陈委员等三位同学

通报批评的决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学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校区防控和师生健康信息报告工作。但在情况排查中发现,个别同学无视学校防控工作信息报告要求,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现通报如下:

陈委员,男,1997年7月出生,学生来源四川省,机械工程专业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号19013080005。2022年3月,陈委员在学校摸排泉州返回个案人员信息时未及时上报个人泉州旅居史,且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

凯桓,男,20014月出生,学生来源福建省机械工程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学号1911112017。2022年3月13日-21日期间,林凯桓未按要求完成至少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林建伟,男,2002年8月出生,学生来源福建省,机械工程专业2019级本科学生,学号1911113025。3月12日,以去西街取快递为由请假外出,随后未经线下审批,隐瞒行程私自离开厦门,后在个案排查中主动报告。

以上三位同学的行为违反了地方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经批评教育,能认识到错误,深刻反省。

为坚决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时期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学生纪律意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委员等三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分期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受理部门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2年4月1日    

 

 

 

 

 

抄送:院领导,班主任,各班级,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

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24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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