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我校全日制港澳及台湾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华侨本科生。评审根据《华侨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侨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10月17日(周四)上午12点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学号、学年绩点、排名、综测等情况务必准确,弄虚作假的一律不推荐奖学金申请。相关材料(大家注意港澳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分开申报),纸质版上交至C4-301刘彬老师处,电子版打包以(身份信息(如港澳、台湾)+姓名+学号)上交至邮箱1785914784@qq.com。
纸质版材料:奖学金申请表(打印在一面上,注意调整)、推荐汇总表、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获奖证明等材料
电子版材料:奖学金申请表、推荐汇总表、个人有效证件电子版、获奖证明电子版。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指标,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可制定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排序推荐(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分开排序),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3.学校复核。学生处组织评议小组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建议获奖学生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评审进度
1.学生申请及学院推荐
2.学校复核、评议
3.学校公示
四、注意事项
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质量要求高,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审核公示及推荐工作。对于逾期未报送、以及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将调整相关名额指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1.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5.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6.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7.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本科生)
8.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研究生)
9.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0.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