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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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的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校学〔2024〕69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追加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名额,现追加机电及自动化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

博士研究生2个备选名额;

硕士研究生6个正选名额,2个备选名额。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及要求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

2. 结合学校追加名额,机电及自动化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博士研究生国奖正选1名,备选3名;硕士研究生国奖正选13名、备选3名。基于尊重事实的原则,此前机电及自动化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公示名单中的正选人员(博士研究生国奖正选1名,硕士研究生国奖正选7名)优先保留推荐资格,其余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参与此次遴选。

3. 科研成果计算得分办法参见《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4. 科研成果的级别参考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华大科〔2020〕1号)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23-2024年度)。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科创活动、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成果。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者,可优先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1. 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

2. 担任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院级研究生会负责人及以上、校院级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考核优秀;

3. 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与研发的新产品或新技术已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 积极参加科创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优异。

四、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作为直接责任人,一年内3次实验室安全整改不到位者,或由于实验室安全,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者;

5.有损大学生形象或社会公德、在网络或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

五、学院会根据报名同学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六、上交材料及时间

1.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日上午12:00前以年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6757386@qq.com,(请以年级为单位提交,年级班长负责汇总,邮件主题请注明“**年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以年级为单位于11月3日上午12:00前统一交至C4-305王李睿老师处,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请。年级负责人分别为:2021级博士班长欧阳志昭、2022级博士班长汪江飞、2023级博士班长刘亿圣、2024级博士班长洪猛杰、2022级硕士班长代智博、2023级硕士班长孙宇、2024级硕士班长江晓鹏。

2.上交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人由导师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博士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硕士填写)。

3.其余佐证材料: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发表论文需要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网络见刊需提供图书馆网络检索证明并加盖图书馆公章,以及相应期刊的分区证明并加盖图书馆公章,专利需要专利复印件,会议论文需要大会秩序册(或会议日程)和口头报告的现场照片,获奖需要证书复印件,担任职务需要提供聘书或单位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醒:所有表格要注意填写要求和规范,汇总表一定按照汇总材料撰写范例(附件5)来填写。

附件:

同【机电学院关于评选推荐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https://med.hqu.edu.cn/info/1036/27565.htm】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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