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院级荣誉称号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荣誉称号及评选条件
(一)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1.在校学习期满一年;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包括校、院通报批评、旷课三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门课程无挂科,无学术不端行为;
8.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二)机电学院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
按学生总数(不含新生)的3%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各班原则上可推荐2名(人数50人以上的班级可推荐3名)参评。
2.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机电学院院级奖学金;
(3)本科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4)在上述基础上,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者可优先评选。
(三)机电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
按学生总数(不含新生)的3%评选。学院授予荣誉证书。各班原则上可推荐2名(人数50人以上的班级可推荐3名)参评。
2.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组织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年,考核良好及以上;
(3)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本科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60%);
(4)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有较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特别说明: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学生干部身份认定需是2023-2024学年。
三、院级荣誉称号评选要求
(一)院优秀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勤工助学、兼职辅导员等岗位不列入学生干部编制。
(二)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3-2024学年荣誉称号评定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其他时间段转专业的学生,向现所在学院申请。
(三)每个班级可推荐院优秀学生人选最多不超过2名(50人以上的班级最多不超过3名),推荐院秀学生干部人选最多不超过2名(50人以上的班级最多不超过3名);班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推荐顺序报送学院。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12月19日下午17:00前。
2.申报方式:请各班根据推荐名额,在班级内开展选拔,确定人选后,在班级内公示后,以班级为单位,纸质版汇总表和班级公示截图交至C4-302邹晓琴老师处,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dxyjzdq@163.com(邮件主题请以 “×年级×专业×班级院级荣誉称号”命名),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五、注意事项
各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获奖情况、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等),如果在审核时发现班级推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名额将自动废除,并在下一年评选时,减少名额。
附件:1.机电学院本科生院级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