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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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展示我校文化艺术建设成果,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闽教体〔2016〕35号),决定组织师生参加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艺术节活动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充分发挥大学生艺术节在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艺术节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理想与信念”。

艺术节的各项目和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系祖国、肩负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远大理想;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崇高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

三、活动项目

(一)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和朗诵。

(二)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三)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科技三部分。

(四)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

(五)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四、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以及全脱产研究生鼓励学院之间交叉组合组成团队;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艺术表演和学生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专业学生为主。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学校党政校级领导干部

(三)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报送对象为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五、报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作品类

1.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本校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2.合唱节目2017年5月单独报送。甲组参赛队伍将从我校合唱比赛中遴选2支队伍参赛,音乐舞蹈学院单独报送1支队伍参赛。

3.学校将在各学院、艺术团体(甲组)报送的基础上,遴选艺术表演节目5个,艺术作品6件;艺术类专业(乙组)音乐舞蹈学院报送艺术表演节目3个,美术学院报送艺术作品6件。以上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数量均不含合唱节目在内。学生艺术作品类的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每名作者限报1件。

4.艺术作品不用装裱,需在作品正面标明艺术作品的种类,并附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在背面注明作者、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以数码照片(光盘)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5.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省教育厅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1.申报办法。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项目方案文稿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刻录成DVD数据盘,采用MPG2格式)。

2.组队与人员要求。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6-8人,指导教师1-3人。

3.展示方式。现场展示每个展位尺寸约为6米(长)×4米(宽)×2.5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四)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1.参加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4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4年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前四届全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2.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8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其中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4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形式。论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3.论文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4.学校将根据论文报送情况组织评选后统一报送,论文数量不超过10篇,其中,甲类论文比例原则上不超过70%。

(五)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及论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2.请各班级艺术表演类报送表于纸质版4月21日(周)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院团委C4-301杨孟晓老师处,联系电话0592-6162600,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hqujdxytw@163.com。

3.学生艺术作品类作品(甲组、乙组)、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由美术学院组织评审,并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请各班级艺术作品类报送表纸质版5月19日(周)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院团委C4-301杨孟晓老师处,联系电话0592-6162600,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hqujdxytw@163.com。

4.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分校区报送宣传部文化科,报送时间: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及申报书(详见附件一)请于5月19日(周)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院团委C4-301杨孟晓老师处,联系电话0592-6162600,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hqujdxytw@163.com。

5.时间安排:

1)艺术表演类作品

校内评审:5月9日(周二)

校内拍摄:6月10日(周六)

2)艺术作品类作品

    校内评审:5月30日(周二)

3)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校内评审:5月底-6月初

备注:时间安排如有调整,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奖项设置

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学生艺术工作坊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校长风采奖和论文奖

对获奖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的奖励,参照学校《华侨大学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基金管理条例(试行)》(华大教〔2011〕98号)执行。

请各单位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按要求及时报送参赛作品。


详见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2.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华侨大学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3.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华侨大学艺术作品报送表

   4.福建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华侨大学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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