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7-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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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华大办[2017]14号文件,为提升校园文化品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展示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学校决定举办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用途:主要用于学校相关会议室、接待室、大楼门厅等公共场所摆放及展示。贵重物品将存放于四端文物馆、档案馆等安全地方保管及展示。

   征集内容:书法类绘画类、摄影类老照片、设计类等。

   截止时间:5月2日

   征集方式:捐赠者请将电子文档请发送至qzoffice@hqu.edu.cn,文件名为“饰品征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同时提交《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捐赠登记表》(见附件)一份(含电子版),送交(或邮寄)至校长办公室

 

   附件:1、关于举办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征集登记表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关于举办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

征集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提升校园文化品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展示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学校决定举办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征集活动征集物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校友及热心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物品用途

主要用于学校相关会议室、接待室、大楼门厅等公共场所摆放及展示。贵重物品将存放于四端文物馆、档案馆等安全地方保管及展示。

三、征集内容

(一)物品主题

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多元外国优秀文化;体现我校师生文化科技创新设计水平;展示学校建设发展历史。

(二)物品类型

1.书法类:硬笔、软笔书法作品,作品须另附释文,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可以数幅一组。

2.绘画类:各种类型的绘画作品,其中新创作作品尺寸要求: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可数幅一组。

3.摄影类:单张照或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14 英寸(30.48cm×35.56cm),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数码照片大小不低于3M ,分辨率达到300dpi)。

4.老照片:能表现学校重大历史事件、早年校园生活、为学校做出重要贡献人物的老照片。照片应保存完好,翻拍或扫描应能清晰地展现内容。

5. 设计类:

(1)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立体设计。文化科技创新设计作品(含雕塑、编织品等),学生优秀竞赛作品、毕业设计、课程作业等立体设计模型或实物,新创作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 (长)×50cm (宽)×50cm (高)。

6.其他合适摆放在学校公共场所的装饰物品。

四、征集物品要求

1.征集物品应符合主题,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内容健康向上,不违反党纪国法和公序良俗。

2.物品肖像权、版权、所有权等无违法、纠纷问题,涉及法律权责由捐赠者负责。

3.鼓励师生主动承担某一公共空间(接待室、会议室、走廊等)装饰设计任务,并针对该空间创作文化装饰作品,若有此项计划的师生可联系校长办公室。

4.拟捐赠者也可针对某一墙(柱)体或空间角落,创作合适风格和尺寸的作品,并标注说明。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2日。其后如有作品捐赠也可联系校长办公室。

 六、征集方式

为更好做好征集物品的管理使用,请捐赠者同时提交《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捐赠登记表》(见附件)一份(含电子版),送交(或邮寄)至校长办公室。

泉州校区:李克砌办公楼410室,联系人:陈晓芬,联系电话:0595-22691947。

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2012室,联系人:赵栋,联系电话:0592-6160000。

电子文档请发送至qzoffice@hqu.edu.cn,文件名为“饰品征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七、后期管理

1.对征集到的物品,学校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展示物品体现作品名称、捐赠者姓名等信息。

2.学校将对所有征集到的物品登记造册,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物品进行评审、筛选和展示规划,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同时,学校将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学校官方网站、校报等媒体上予以介绍。

特此通知。

 

附件:华侨大学公共场所文化装饰物品征集登记表

 

 

                               校长办公室    校友工作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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