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2021-06-25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机电学院研究生会”)是联系华侨大学机电学院全体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下同)的桥梁和枢纽,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接受广大研究生的监督,在法律和学校规章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机电学院研究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代表华侨大学机电学院全体研究生的权益,表达研究生的意愿。

第三条 机电学院研究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四条 机电学院研究生会接受学院党委领导,接受学院团委和校研究生会指导。由学院团委老师任院研究生会指导老师,代表学院对院研究生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第五条 凡取得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成为机电学院研究生会成员。全体会员一律平等,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 院研究生会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 享有参加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 享有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院研究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对院研究生会各级组织和干部的违规、失职行为,有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申诉的权利;

(三)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 享有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院研究生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研究生会章程及其他相关故障制度;

(二) 在行驶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院研究生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 支持研院究生会各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院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院研究生会的决议,努力完成院研究生会委托的工作,维护院研究生会的声誉和正当利益。

  组织架构

第八条 机电学院研究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文体部、宣传部、学术部组成,实行轮值主席制

第九条 主席团为研究生会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文体部、宣传部、学术部四个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遵循分工协作、权责分明、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第十条 主席团的主要职能:全面负责各项工作,统领各职能部门,并进行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 办公室职能:协调各部门工作,执行常务工作

(一) 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如研究生复试、研究生代表大会等;

(二) 规章制度的起草与修订、日常文件的整理与归档以及协助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三) 日常公共资金的管理、物资采购与管理使用以及活动经费的报销;

(四) 研究生会所有文档、活动的照片及新闻稿的整理与管理,按时间、名称、内容等归类整理;

(五) 负责研究生各类奖学金的资料收集、审核及报送统计。

第十二条 学术部职能:负责学院研究生学术交流工作的开展

(一) 举办高水准、精品化的学术讲座和高端论坛,并推送在微信平台,扩大研究生交流平台;

(二) 负责辩论赛的开展做好选拔、培训与后勤工作,传播人文科学精神,繁荣校园学术文化;

(三) 举办学术成果展,分享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丰富研究生知识面;

(四) 《华大研究生》杂志的征稿工作及图文稿审核工作(宣传部协作)。

第十三条 文体部职能:负责学院研究生文艺、体育活动的开展

(一) 负责策划和执行学院研究生文体活动方案,组织学院主办和承办的各类文体比赛,并做好后勤、人员安排值班等工作;

(二) 负责文艺晚会(节日晚会、迎新晚会等)的院内组织工作与节目的征集、筛选、推送,积极做好宣传及动员、后勤等工作;

(三)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建拓展等活动,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加强与其他学院的交流。

第十四条 宣传部职能:负责研究生会对外交流和媒体宣传工作的开展

(一) 负责研会各项活动的摄影工作,积极参加校研会摄影大赛,向同学们展示研会活动的闪光时刻;

(二) 负责机电研会各项活动的新闻稿的撰写,海报、横幅、标语设计与制作以及微信平台推送,扩大机电研会的影响力;

(三) 积极开展微信编辑、PS和摄影等相关技能的培训。

第五章  会议制度

十五 全体例会:

(一) 学期召开2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集召开

(二) 会议由轮值主席主持,全体研会成员参加;

(三) 会议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和布置

(四) 全体成员对研会的发展提出个人见解。

第十 部门负责人例会:

(一) 每月召开1次;

(二) 会议由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 由研会负责人传达相关指示精神,总结近来工作并商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十七 部门例会:

(一) 每月至少1次部门例会;

(二) 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部门所有成员参加;

(三) 会议内容包括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十八 会议注意事项:

(一) 每次会议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研会近期工作方案,布置工作等。

(二) 每次会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发言人、记录人等。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迟到。

(三) 各类会议必须严格做好签到工作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一律提前向主席团或各部负责人请假,上交请假条。

  财务制度

十九 机电学院研究生会主要经费来源:学生活动经费。

十条 机电学院研究生会经费只能用于与研究生有关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一)每学期开始时制定本学期研究生会财务预算先由各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部门预算(由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再由机电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调整、汇总,制定出研究生会的总预算。经过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团委批准后,正式生效。各部门、各项目的预算必须服从研究生会总预算。

(二)鉴于研究生会的活动将主要以项目的形式开展,因此,每个项目在开展之前也必须制定相应的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的制定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过主席团批准后生效。

(三)临时性的开支,计划外开支,都要事先以书面形式报机电学院研究生会指导老师同意,事后有关票据须由研究生会主席团签名才能报销。

二十一 机电学院研究生会不得私自接受校外赞助,不得私下与校外机构进行合作。

  机电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二十二 机电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机电学院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十三条 机电学院研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机电学院研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二十四条 机电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或修订华侨大学机电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机电学院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机电学院研究生会委员

   ()听取、审议提案工作报告;

   ()讨论和决定应由机电学院研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则

二十五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机电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二十六 本章程的修改程序如下:

(一) 由机电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学院研究生成员提议;

(二) 机电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具体修订工作,修订草案经学院团委、党委审核,提交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

(三) 经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十七 本章程未尽事宜,应依照《华侨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八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微信扫一扫

关注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