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开始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各班级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符合校级本科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从各学院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当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本科境内学生中产生。
(一)国家奖学金:
1.符合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参评奖学金基本条件(第七条),详见附件1:《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报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3.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必须至少参加一项院级或院级以上级别的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并获三等及以上奖项,获奖突出的优先考虑;一年级学生至少参加校英语、高数等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并获奖或当学年参与志愿服务工时达到15个以上(以志愿汇信用时数为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参评奖学金基本条件(第七条),详见附件1:《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2.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评奖年度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4.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必须至少参加一项院级或院级以上级别的创新创业竞赛并获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当年度志愿汇志愿工时达到50个以上(以志愿汇信用时数为准),获奖突出的优先考虑;一年级学生至少参加校英语、高数等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并获奖或当学年参与志愿服务工时达到15个(以志愿汇信用时数为准)。
二、奖励额度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奖励10000元/人,我院共有33个名额,各班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2名,做好排序(按照第一、第二顺序排列,学院将从第一顺序向下选取。若有“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请进行备注)。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6000元/人,我院共有59个名额,各班符合条件的同学皆可推荐,做好排序(按照第一、第二、第三等顺序排列),该排序须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方可提交。
注:申报国家奖学金的“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若未当选,将自动顺延为该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一顺位人选,其他人选同步顺延。
三、评选程序
1.各班级发布消息,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详见附件)。
2.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审小组(申报同学需回避),严格审核申报同学申请材料。若有同学符合获奖条件且在班级名额范围内,但个人未申请的,各班级需向个人确认是否主动放弃。
3.各班级的推荐人选,经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一个同学一个文件夹,其中放标好序号的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压缩打包命名为“年级班级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于9月29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1215528552@qq.com。
4.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审核评审各班级推荐材料,并确定学院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四、评选要求
1.请各班级按照人数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院级奖学金等不可兼得。
2.请各班级注意时间节点,认真组织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截止后,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材料提交。
附件:
附件1:《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6年9月28日
(初审:曾煌辉,复审:李洪辰、崔敬岩,终审:余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