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24〕30号)、《华侨大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华大人〔2023〕17号)及《华侨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华大委〔202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度考核的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校全职聘用的教职工。
部分教职工的考核要求:
2024年1月1日(含)以后来校报到,初次就业且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以及非初次就业,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来校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教学工作量按规定减免。
学年工作不满半年退休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年度考核;学年工作半年及以上退休的教职工在原单位参加本年度考核。
挂职外派教职工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优秀档次指标单列;借调教职工由所在单位考核。
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优秀档次指标单列;五、六级职员参照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确定。
聘任在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管理岗位的“双肩挑”教职工,按管理岗位进行考核,其教学科研工作情况由教学科研单位负责审核。
辅导员的年度考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单位实施。
不参加年度考核或不由所在单位考核的教职工不计入单位考核人数的基数。
二、考核内容
考核以教职工所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表现的同时,重点考核受聘人思想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程序:
年度考核实行个人网上填报、单位审核的办法,参加考核的教职工需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年度考核个人填报”栏目中,按要求填写本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工作总结、综合性荣誉称号等,并核实教学科研等工作情况。
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6月14日前学院布置本年度考核安排,并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教学工作审核员、服务工作审核员、系统操作员并报人事处。
(二)6月14日至6月19日“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开放,教职工用本人工号登录并填写、核对年度考核系统相关信息。
个人进入信息系统方式: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hqu.edu.cn)-搜索“年度考核”-确认考核批次-阅读填写说明-填写师德总结、工作总结、综合性荣誉称号等,核实教学、科研工作情况-保存并提交单位审核。
个人如对教学、科研工作等信息有异议,由各归口相关教学秘书及科研秘书汇总后分别提交相关部门核实修改。
(三)6月24日前单位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工作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教职工的教学、科研情况将分别从教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导入个人年度考核系统中。
教学业绩的核算时间从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请教职工按照教务处、研究生院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分配和填报工作。
科研业绩的核算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请教职工根据科技处、社科处《关于核对填报2023-2024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填报工作。
荣誉称号通过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科技处、社科处、教育工会、校团委等部门推荐并获批的,由相应职能部门填写《华侨大学2023-2024学年综合性荣誉称号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人事处。
教职工填报系统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信息,请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后由单位核对其上传的佐证附件。其中,校外综合性荣誉称号必须是由学校组织推荐,市厅级及以上党政群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如教学奖励、科研奖励、荣誉称号等),加盖的印章为地方党委、政府、国家部委、市厅级及以上党政群部门。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教职工除按规定填写《年度考核表》外,应在单位内述职。
服务工作考核由个人按照学院要求填写《机电学院教师服务任务量化考核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交学院党政办公室审核后,由学院统一在考核系统中填报审核意见。
(四)7月19日前确定教职工考核档次并公示,单位考核系统操作员在年度考核系统中输入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并保存提交,将《华侨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优秀名单需注明排序)、《华侨大学2023-2024学年综合性荣誉称号汇总表》(从系统中导出;佐证材料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
出现教职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形的单位,所在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同时报送相应材料,报学校审定。未按规定提出考核意见的,学校不予审定该单位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1.考核优秀评定
考核优秀评定工作参照《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年度考核优秀评选暂行办法》(见附件3),表现突出的人员应给予倾斜,违反国家、省、市、学校有关规定的人员应取消评优资格。2023-2024学年度各部门推荐优秀名额分配见下表。
2023-2024学年度各部门推荐优秀名额分配
类别 | 机械工程系 | 智能制造系 | 测控系 | 车辆系 | 工设系 | 工图部 | 实验员 | 工训中心 | 管理干部 |
名额 | 6 | 6 | 2 | 3 | 3 | 3 | 3 | 3 | 4 |
备注:名额中已扣除各系列中不能参与评优的人数。
2. 教职工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一)师德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受行政或党纪处分,出现教学事故,工作消极,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
(二)年度内请事假达8天或其他假达15天及以上的。
(三)不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规定的岗位任务的。
(四)无突出业绩,来校工作第一年的。
(五)无突出业绩,经学校批准在外脱产进修学习超过3个月的。
(六)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认为不适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
3. 教职工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一)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三)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
(五)经学校认定其他可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4. 教职工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可视情况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一)师德考核基本合格的;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二)出现二级教学事故或累计两次三级教学事故、管理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受行政或党内处分的。
(三)对本职工作不负责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未经单位批准并报学校备案,在校外兼课,在公司、盈利性经济实体兼职的;无故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调整的;多次不参加校院两级公共事务活动的。
(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考核期内旷工达3天或迟到早退达15次及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完成教学工作量未达到本单位额定工作量70%的。
(五)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六)有学术不端行为被证实的。
(七)学校认定其他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情形。
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宁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寅、王霏、尤芳怡、刘斌、李远、吴贤、余卿、张勇、林永忠、林添良、林敬亭、周丽君、段念、骆灿彬、涂然、黄宁
五、考核时间安排表
时间 | 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备注 |
6月14日前 | 学院考核 领导小组 | 1.确定各部门优秀推荐名额。 2.布置考核相关工作。 | |
6月14日 — 6月19日 | 教师个人 | 1.各系组织本系教师按要求登录系统,填写个人总结和荣誉类获奖情况(获政府部门授予的地市级以上荣誉奖项需提供证书、文件等复印件),核对个人本科教学、研究生课堂教学和指导研究生、科研等信息并保存提交。 2.对提取的工作量等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相关秘书。 | 请各位老师尽量提早完成提交工作,如堆积到系统关闭前两天超过系统承受能力,会影响提交工作。 |
系主任 | 1.提出本系教师多人承担工作量的分配调拨方案给相关秘书。 2.报学院审核。 | 科研工作量分配按科研秘书安排具体操作。 |
6月17日前 | 专任教师个人 | 1.按学院要求填报《机电学院教师服务任务量化考核个人申报表》。 2.涉及项目(活动)服务分分配的请项目负责人填报《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服务任务量化考核项目(活动)组织申报表》。 3.《申报表》电子版电子签后发送至学院邮箱:jdb@hq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姓名+机电学院教师服务申报表 | 请系主任及各类项目(活动)负责人做好教师服务分配工作。 |
6月21日前 | 教学秘书 研究生秘书 科研秘书 党政办公室 | 1.核对分配教师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和指导研究生、科研工作,对应秘书将需修改的相关材料分别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核实修改。 2.统计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的教学、科研、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并完成系统审核工作。 | |
6月24日前 | 系主任 | 1.组织各系教学科研人员述职。 2.推荐本系教师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按推荐顺序上报学院党政办公室。 | |
实验室负责人、行政负责人 | 组织坐班人员述职并确定考核等次。 | |
7月10日前 | 学院考核 领导小组 | 1.评审确定全体教职工的考核等次。 2.评审确定校、院两级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 |
党政办公室 | 对全院教职工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 |
7月16日前 | 党政办公室 | 提交党政联席会审议。 | |
7月19日前 | 党政办公室 | 1.在年度考核系统中输入全院教职工考核结果并提交。 2.向人事处报送《华侨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 |
7月下旬 | 党政办公室 | 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打印学院每位教师的个人《年度考核表》,交个人签名、考核小组签署意见后上报人事处。 | |
请各位老师务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安排要求登录系统填写和提交,否则将会影响全院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和岗位津贴的发放。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2.机电学院教师服务任务量化考核个人申报表
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年度考核优秀评选暂行办法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