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立项活动的通知

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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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立项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转发中央文明办三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的通知》(闽委教便函〔201958号)精神,为交流创建经验、扩大创建影响,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为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立项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资助项目指南

1.优秀案例征集。广泛征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案例,用实际案例生动回答文明校园是什么、怎么创建等问题。

1案例内容:学校创建案例围绕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没、优美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总结本校创建文明校园的创新做法、活动载体、品牌项目。

2)案例要求:①主题清晰、层次分明、语言生动、真实可靠。可以选择一个小角度、小切口进行深入剖析阐释、总结思考,避免大而化之、面面俱到。字数在3000字以内,包括引言、正文启示与思考三部分。其中,引言简要介绍背景情况,不超过300字;正文详细阐述工作思路、实施步骤和具体做法、取得成效,配合使用图片、表格;启示与思考应概括提炼规律性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单位请于1010日(星期四)前将案例发送至校文明办邮箱:wmb@hqu.edu.cn。思路清晰、内容详实,有实效、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将推荐给省委教育工委。

2.“最美校园竞晒”活动。9月至10月,广泛开展“最美校园竞晒”活动,结合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展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学校各方面建设成就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热爱祖国、热爱校园、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热情,在国庆前后掀起活动热潮。主要包括四个环节:

1“拍”校园:广泛开展“我的校园随手拍”活动,围绕校园环境、校园文化、校园故事、校歌校训校徽、活动场景、典型人物等方面,用照片或短视频呈现校园特色文化,反映师生良好精神风貌。

2“晒”校园:依托校内媒体网站开设“最美校园竞晒”活动,将照片、视频上传至网页,开展作品展示、网上投票等各种宣传活动。同时,发动学校和师生将作品制作成图文、视频、H5页面,以“最美校园”为标签,发布到微博、微信公众号、个人账号和短视频平台,进行广泛传播。

3“说”校园:开展“最美校园”网上征文,鼓励学校领导和师生、家长,就参与创建活动谈心得体会,就提高创建实效谈思考建议,形成800字左右的短文(可配图片、短视频),在校内媒体刊发。

4“展”校园:在校内媒体展示“最美校园”图片、短视频和征文作品,同时将优秀作品推荐给国内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展示。

3.文明校园风采展示。9月至12月,组织校内外媒体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深度釆访报道,反映学校各单位创建经验、创新做法,生动展示文明校园风采,并利用“两微一端”等平台做好宣传。

二、立项资助申报要求

1.立项申报程序。项目负责人(应为教职工)填写《华侨大学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立项活动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后,于2019920日(星期五)前报送至校文明办。由校文明办组织评审后公布立项结果。

2.资助经费及要求。资助金额、立项数将视申报情况而定。项目完成后一周内,提交相关总结材料(需所在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完成立项资助经费的报销工作,年内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将取消立项资助。

3.立项材料报送。书面材料请报送至: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220室(联系人:陈拥华,联系电话:0595-22692011),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906室(联系人:黄平,联系电话:0592-6160177),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wmb@hq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文明校园立项)。

4.申报项目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切实将活动抓好抓实,并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立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推向深入。

附件:华侨大学文明校园创建专题宣传立项活动申报表

华侨大学文明校园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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