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课程替换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课程替换管理办法》(校教务〔2023〕82 号)文件,为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开展2023-2024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与课程替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以及认定原则和标准
(一)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范围:科研创新成果类、竞赛获奖类、职业技能考证类、创业实践成果类、创新创业活动类,具体的认定范围、认定标准与方法详见《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课程替换管理办法》(附件 1)。
(二)经认定的创新创业学分仅可申请等值替换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学分,在修和已通过课程不可替换。其中,应优先替换通识教育课程中创新创业模块学分(2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1学分),剩余学分可申请替换创新创业相关专业选修课或专业实践课学分。课程替换后成绩记录为:免修,不计入绩点。
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课程替换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于4月8日-14日登录学校本科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app.hqu.edu.cn/)在线申请,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扫描原件并打印《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课程替换申请表》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4月12日15点前报送学院C4-508办公室。
2.学院审核。学院按照管理办法对学生申报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课程替换进行审核。
3.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对申报结果材料进行复核与审批。
4.学生上网查询结果。学生可在4月29日之后登陆学校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课程替换情况。
三、其他事项
1.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于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未尽事宜可致电咨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 0592-6161162。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