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第七批)的通知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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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966


关于遴选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第七批)

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通识教育理念,落实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遴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第七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实施原则和目标

通识教育由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组成,必修课程按照《关于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6版)修订的指导意见》(教务〔2016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选修课程按照“文理交融、理工结合、学科交叉、全面发展”的原则实施。

实施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目标是,适应学校建设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的定位,以求达到:(1)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学习能力,拓展学生的知识广度与深度,帮助学生构建广博且均衡的知识体系;(3)增强学生的世界眼光与民族自信,加强学生的个性品质训练和公民意识陶冶,使学生学会包括批判、反思在内的理性思考;(4)促进学生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的相得益彰,增进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

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和遴选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6大模块组成:(1)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2)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3)自然科学与技术;(4)艺术与审美;(5)当代世界与中国;(6)创新与创业。根据本科培养方案及已通过遴选的课程数量分析,目前比较紧缺的是当代世界与中国模块的课程,以及符合我校“侨校”特色的相关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教师(职称为讲师及以上)征集,《申报表》见附件1。鼓励教师以课程团队(团队成员职称为讲师及以上)的形式申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已通过前六批遴选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任课教师原则上不再申报新课程。

《申报表》的纸质版材料,请于1128日前交至各学院。各学院请于1129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送交教务科(厦门校区:A3楼教务处办事大厅,联系人:舒淑丽,联系电话:0592-6161165;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301,联系人:戴敏敏,联系电话:0595-22693614),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邮箱jwk@hqu.edu.cn

12月,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以模块为单位进行遴选并公示。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支持政策

为鼓励教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校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工作量、课酬、跨校区开课补贴、课程建设经费以及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有关细则请参阅《关于印发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建设和工作业绩奖励办法的通知》(教务〔201723号)。

鼓励授课教师将部分课程开设到基地,进行户外教学、实践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使学生主动学习,提升教学效果。根据通识教育的实施原则和目标,面向社会,开展校企合作,与省内外若干知名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街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共建“华侨大学通识教育基地”,聘请校外专家,特别是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在各行业取得优异成绩的杰出人士兼任通识教育教师,聘请他们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或与本校教师联合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附件:1.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

2.华侨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3.教学大纲模板

教务处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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