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填报2020-2021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

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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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2163







关于核对填报2020-2021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2021年度科研业绩填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登录方式

1.校内用户可直接访问学校主页,登录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服务系统

2.校外用户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登录VPN(访问入口:https://w.hqu.edu.cn),登陆信息门户,进入科研管理服务系统

二、填报范围及要求

12020-2021年度科研业绩主要包括202061日至20215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著作、咨询报告、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成果、授权专利等。

2.为方便教师,2020-2021年度以华侨大学名义立项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科研成果奖、专利等成果信息及相关附件已导入科研管理服务系统,请教师务必认真核对。

3.请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务必认真填写完整以华侨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著作、咨询报告等信息,并及时提交审核。所有提交的论文必须上传CAJPDF格式作为附件证明材料。如未能提供CAJPDF格式的,个人必须提供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学院和科技处或社科处审核。对补录信息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审核时将直接退回,个人需重新填报提交。

4.涉及SCIEEISSCI等收录论文,以委托校图书馆对我校师生于2020年度(自然年)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EISSCI等检索数据为准(见附件1)。ESI论文无需填报,科技处直接线下汇总。针对2016-2020年聘期任务中2020年度(自然年)已审核认定过的论文,以考核执行年度所能获得的最新JCR期刊分区数据予以认定。

5.已在系统中填写的著作,请教师提交著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以学院为单位于529日前报送《人文社科学术著作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应著作送至社科处。

6.本年度艺术类成果不录入科研系统。艺术类成果由教师个人提交材料,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以学院为单位529日前报送《艺术类成果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及佐证材料至社科处。社科处复核后统一将结果反馈学院及人事处。

三、填报时间安排

1523-530日,个人完成论文、著作等信息的核对补填,并提交审核。

2524-61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按时填写,并按期完成所在单位全部成果的审核工作。

3524-65日,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系统全部成果的审核工作。

四、填报说明及联系方式

1.科研管理服务系统现已常年开放,202061日至今科研数据(除论文、著作)持续完善中,可满足个人科研项目及专利成果等详情查询、导出、附件下载等需求。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数据信息,并及时反馈补充和完善相关资料,以便提高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效率。同时也请多提意见和建议,方便学校对科研管理服务系统升级建设。

2.若系统使用遇到操作问题,请点击系统页面右侧文档共享参看《用户手册》。

3.如科研信息有疑问请咨询科技处或社科处:

自然科学类(科技处)

纵向项目:李雪芬、喻颖,0592-61612116161213

横向项目:黄少华,0595-22697618

论文著作:林亮、谢思文,0592-6161216

专利成果:黄沛琳,0592-6161216

人文社科类(社科处)

纵向项目:严雪,0595-22693632

横向项目、论文、著作、成果获奖、咨询报告、艺术类成果:韦潇祎,0595-22693731


附件:12020SCIEEISSCI等收录论文清单

2.人文社科学术著作认定汇总表

3.艺术类成果认定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522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2021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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