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厦门市高校产学研项目的通知

2019-07-15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19〕63


关于申报2019年厦门市高校产学研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厦科合〔20194号),学校将自主组织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监督和验收等管理工作。现将申报2019年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旨在加强高校科技成果与厦门市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高校与国际及台港澳的合作与交流,厦门市产学研项目的切块化经费支持范围:

(一)与厦门市企业开展产学研科技合作;

(二)与国际及台港澳开展科技合作。

二、支持方式

切块经费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

与厦门市企业合作项目按照每个项目实际合作到账金额(要求≥10万元)、与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按照每个项目实际已投入金额(要求≥10万元)的50%给予研发团队补助,单个项目最大补助金额不超过25万元。所有项目补助总金额应控制在我校切块总经费之内。

切块经费中,用于支持纳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技术需求对接项目库项目(附件1)、科技特派员项目、国际及台港澳科技合作项目和青年科研人员(40周岁以下)项目的补助经费总额应达到切块总经费的50%以上。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全职科研人员且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研究。

2.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学校直属的在厦理工科学院(研究院)。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流程:登入“厦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http://222.76.242.166:8022/index.htm),选择“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补助”模块,网上填写《厦门市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项目补助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合作协议或合同签订时间必须在项目执行起始时间之前)。

截止日期:2019731日,逾期填报系统将关闭。(登录账号已预先分配给各学院科研秘书,未有厦门市科技局登录账号的老师可联系学院科研秘书领取)。

2. 申请者需填写《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必须与企业合作横向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国际及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名称必须与产生已投入财务清单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并从厦门市科技局系统导出打印申报表、附件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各学院初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并将申报材料和单位推荐函(附件3)签字盖章后于2019823日(周五)前提交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jctpk@hqu.edu.cn。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视当年度申报情况确定拟资助项目。

3.拟资助项目经学校批准,并上报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核准后下达立项文件。

五、注意事项

1.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1)与企业合作项目补助:企业到款的当月时间为项目的起始时间(比如:企业转给学校经费的银行到账证明是2017120日,项目执行时间是:201711-20191231日)。

2)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补助: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始发生支出费用的当月时间为项目的起始时间(比如:提供项目已投入财务清单第一笔开支时间是2017420日,项目执行时间是:201741-2020331日)。

2.与企业合作项目(不包括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以201711日之后企业转到我校的实际到账总金额的50%来计算,单个项目若出现多个企业转账,金额可以合并;与国际及台港澳合作项目,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以201711日之后实际已投入金额的50%来计算。

3.项目补助可以选择一次性补助,或者连续3年多次获得补助,同一项目连续补助总额不超过25万元。

4.项目投入经费应为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费用。

5.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中拟达到的技术指标和产学研合作成效作为本次项目遴选的主要依据。

6.有意申报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老师可加入QQ群(653463659,名片格式:学院+姓名)进行咨询。

科技处联系人:卜方宇,黄苑林;

电话:0592-6161211;邮箱:kjctpk@hqu.edu.cn

附件:1.厦门市企业技术需求汇编

2.厦门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国际及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类)

3.关于推荐申报2019年厦门市高校产学研项目的函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9712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9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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