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党员公示制的相关规定,经党组织培养考察,拟确定李庆烽同志为发展对象,党员和群众对以下同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机电学院党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4.11.13—2024.11.19(5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0592-6162596
公示电子邮箱:jddw@hqu.edu.cn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党委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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