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电及自动化学院2018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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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和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23号)、《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机电〔20176号)、《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及名额分配办法》(机电〔20174号)、《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办法》(机电〔201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现对我院2018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导师个人申请:

35-312日各位要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根据自己情况(备注:20183月新增遴选的导师研究生院尚未发文,请够资格专硕导师转学硕导师,学硕导师转博导的老师此次仍一起做资格审查,以免新增遴选时候出现问题,现有招生资格受到影响。)提交1. 《附件1-1: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2:华侨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3:华侨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2397029879@qq.com2.《培养单位符合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2397029879@qq.com3.申请人应提供相应项目等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只需要项目合同书的首页、论文封面目录封底、授权专利复印件等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材料烦请送至C4-405请各位导师务必填写,否则学校不予以认定导师招生资格。

.学院汇总:

312-318日 学院汇总各个申请导师的信息。

.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

320日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核申请导师招生资格情况

.学院公示:

321-323日,学院公示招生资格情况

.材料上报:

324日,将学院汇总情况,导师个人申请材料上交研究生院。

附件:

附件1-1:华侨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1-2:华侨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1-3:华侨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2:培养单位符合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汇总表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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