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开展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7-20
下载
  • 附件.rar下载次数:

 

机电学院关于开展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
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老师: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研究生导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大研〔2018〕26号)文件要求,以及我校今年新增学位授权点情况和招生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大研〔2018〕26号)中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我校教师。
    二、申请要求
    1. 年龄要求。学术学位硕导和专业学位硕导(以下简称“硕导”)年龄须在57周岁及以下(196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申请人年龄应在59周岁及以下(195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所要求的科研条件相关内容,计算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3. 申报的项目研究期限以立项时文件规定的为准;项目级别不明确的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科技处或社科处,下同)认定的为准;所列经费计算均不含学校资助的各项经费及针对单位和集体资助的项目经费。
    4. 申报论文论著等成果的学术期刊分类和成果认定以发表当年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核定公布的期刊目录类别和成果认定办法为准。
学术期刊分类主要依据《华侨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18版)》(华大科〔2018〕2号)、理工科《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华大科〔2013〕7号)文件(下简称:现分类目录)执行,原目录类别不变按同类别的A类认定;原目录类别向上调整的,按原目录同等类别的A类认定;原目录类别向下调整的,按原目录同等类别的B类认定。其它成果认定按《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认定办法》(华大科〔2013〕19号)、《华侨大学艺术类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华大科〔2014〕11号)和《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成果认定办法》(华大科〔2014〕5号)执行。
    5. 学术论文署名没有规定排名为第一作者的,均指本人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6.应用性成果被政府采纳或国家领导人批示的,可抵算论文数,具体以社科处认定为准,最多只能抵算1篇。
    7. 我校在职在岗的申请人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侨大学;人事关系已调入我校一年及以上的申请人(人事处认定校内专职)须有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侨大学的科研成果。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个人提交申请
    7月21下午5:30之前,将所要申请类型的《华侨大学新增研究生导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作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C4405,同时将以上材料及《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dyjs@hqu.edu.cn。特别提醒:博导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版代表作(2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者sci  ei检索证明)及PDF电子版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
请各位老师自备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并在材料装袋封面贴上内装材料清单,并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申请类型、联系电话等。
    2. 培养单位推荐
    7月22日,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以及相应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遴选办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给相应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
    3. 学院公示
    7月23日前,学院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交学校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审核,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9月3日—14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
    5. 学校公示与公布。

    9月20日前,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
    四、申报说明
    1. 博导和学术学位硕导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学位点申请,没有一级学科学位点的,按二级学科学位点申请;专业学位硕导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按照领域)申请。在动态调整工作中撤销的学位点不再接受申请。所申请遴选的学位点和研究方向应与学位点自我评估方向一致,同时必须与本人正在从事的教学科研方向一致。
    2.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评遴选结果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 申请人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在报送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网上检索、单位验印的申请,不予受理。网上检索方法如下:
(1)学术刊物检索:登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http://www.gapp.gov.cn)→首页下方→点击“新闻出版机构查询”→选择“期刊社查询”→点击右侧“查看详情”→打印生成的页面;著作检索选择“图书出版单位查询”栏目查询并打印。
(2)学术论文检索:发表在国内公开发行期刊上的文章,登陆中国知网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发表在国外公开发行期刊上的文章,登陆ScienceDirect、springer、Ingenta或国道数据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方式,确认该论文是否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并打印相关页面(每篇打印1页即可)。
    4. 本次新增导师遴选,不包括符合《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大研〔2018〕26号)第四章研究生导师直接认定的申请人。
    5.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申请资格。

    联 系 人:周丽君
    联系电话:13559203280  
    电子邮箱:
jdyjs@hqu.edu.cn
    联系地址:机电学院C4405
     
附件: 1.华侨大学新增博士生导师申请表
      2.华侨大学新增硕士生导师申请表
      3.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4.华侨大学学位授权点目录
      5.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机电学院
                                 2018年7月20日

 

 

 

微信扫一扫

关注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