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评选研究生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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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文件

 

机电〔2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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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评选研究生2020-2021学年

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1〕86 号)等文件精神,近期开始申报国家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及要求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

2. 学校给予学院名额为:博士研究生国奖1名,硕士研究生国奖6名、备选1名,不符合条件不可申报。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3. 科研成果认定得分办法参见《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4. 科研成果的级别参考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者,可优先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1. 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

2. 担任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院级研究生会负责人及以上、校院级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考核优秀;

3. 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与研发的新产品或新技术已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 积极参加科创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优异

三、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 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3. 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 在学期间发生严重实验室安全责任事故者;

5. 有损大学生形象或社会公德、在网络或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

四、学院会根据报名同学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

1. 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dxytw@hqu.edu.cn(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邮件主题请注明“**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C4-302。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请。

2. 上交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人由导师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博士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硕士填写)。

3. 其余佐证材料: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发表论文需要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网络见刊需提供图书馆网络检索证明,并加盖图书馆公章、专利需要专利复印件、获奖需要证书复印件、担任职务需要提供聘书等材料)

特别提醒:所有表格要注意填写要求和规范汇总表一定按照汇总材料撰写范例(附件6)来填写。

 

附件1.《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2.《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附件6.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材料撰写范例

附件7.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

附件8.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1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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