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2016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05-19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文件

 

机电〔201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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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关于2016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导师: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队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华大研〔20147号)和《关于2016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华大研〔201517号)的文件要求,以及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和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新增博导遴选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华大研〔20147号)文件规定的新增博导遴选条件的我校在职教师。

二、申请要求

1. 博导申请人年龄应在59周岁及以下( 195611及以后出生)。

2. 新增博导遴选所要求的科研条件相关内容,计算时间为 201011起至 20141231止。

3. 申报的项目研究期限以立项时文件规定的为准;项目级别不明确的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认定的为准;所列经费计算均不含学校资助的各项经费及针对单位和集体资助的项目经费。

4. 申报论文论著等成果的学术期刊分类和成果认定以发表当年学校科研处(现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核定公布的期刊目录类别和成果认定办法为准。本次遴选工作认定的学术期刊分类主要依据《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华大科[2013]7号)文件(下简称:现分类目录),原学术期刊分类与现分类目录对应的认定标准为:原学术期刊类别与现分类目录类别一致,按同类别的A类认定;原目录类别在现分类目录中向下调整的,按目录类别不变、同等类别的B类认定。其它成果认定的具体办法按《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认定办法》(华大科〔201319号)和《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成果认定办法》(华大科〔20145号)执行。

5. 学术论文署名没有规定排名为第一作者的,均指所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

6. 发表在论文集、增刊、专刊、专辑、一号多刊、一号多书等刊物上的论文,会议论文(SCI收录除外)、学位论文以及未正式发表、出版的论著、样刊、录用通知等均不作为申报成果。

在半月刊、旬刊上发表的论文(被SCISSCIEI收录,被CPCI-S全文收录和《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摘的学术论文除外)不作为申报成果。

7. 应用性成果如咨询报告等,被政府采纳或国家领导人批示的,可抵算论文数,抵算办法以社会科学研究处认定为准,但最多只能抵算1篇。

8. 校内专职导师原则上第一署名单位均应为华侨大学( 201311后调入人员来本校前发表的论文除外)。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 5 月22 前,个人提交申请

新增博导申请人须同时将《华侨大学新增博士生导师申请表》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都要)、代表作(2)原件1份(纸质版)及PDF电子版1份、《学位授权点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以上材料纸质版烦请各位老师最晚于 522日早上 1200之前送至C4-404,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dyjs@hqu.edu.cn

2. 5 月25 至27日,培养单位推荐

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以及相应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遴选办法,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相关材料推荐给相应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初审。

3. 5 月28 至31日,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初审

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完成初审,并将相关材料交由培养单位汇总。培养单位由研究生秘书将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华侨大学新增博士生导师申请表》、《华侨大学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minghai@hqu.edu.cn

4. 6 月9 —27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 学校公示与公布。

7 10 前,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新增导师有异议的,可实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公布。

四、申报说明

1. 博导遴选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学位点申请,没有一级学科学位点的,按二级学科学位点申请,所申请遴选的学科学位点必须与本人正在从事的教学科研方向一致。

2. 请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间安排,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由培养单位审核、盖章。材料装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并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申请类型、联系电话等。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评遴选结果的,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3. 申请人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在报送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网上检索、单位验印的,不予受理。网上检索方法如下:

1)学术刊物检索:登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点击首页“在线办事-在线查询”后→点击“新闻机构查询服务”→在“媒体名称”输入刊名,“媒体类别”选择“期刊”→点击右侧“查看”→打印生成的页面;著作检索选择“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服务”栏目查询并打印。

2)学术论文检索:发表在国内公开发行期刊上的文章,登陆中国知网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发表在国外公开发行期刊上的文章,登陆ScienceDirectspringerIngenta或国道数据等大型文献检索数据库检索方式,确认该论文是否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并打印相关页面(每篇打印1页即可)。

4. 本次新增博导遴选,不包括符合《华侨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试行)》(华大研〔20147号)第四章研究生导师直接认定的申请人。符合直接认定条件人员按照博导直接认定程序进行认定。

5. 申请表填写应规范、准确、真实,佐证材料应齐全。申报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人,一经核实,取消博导资格。

 

 

附件: 1.华侨大学新增博士生导师申请表

        2.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3.华侨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目录

       关于新增2016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安排的通知.rar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5 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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