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机电学院团委 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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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评选“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校级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设置

校奖学金、校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厦航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校奖学金:一等奖2500元/学年、二等奖2000元/学年。

条件:①在校学习期满一年;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25%(境外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牌排名在班级前4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⑥当学年参与志愿服务工时不少于6个;⑦参与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奖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⑧当学年目前无重修课程无违纪受处分的情况(包括学院通报情况,旷课三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在社会工作、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2、校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为每人2000元,根据学生当学年平均绩点结合科创、志愿服务等表现作为推荐的主要依据。

  条件达到《关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评选办法》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②“综合成绩优秀学生的评选范围是全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含17级新生);以一学年学习成绩为评定范围,总平均学分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0,总平均学分绩点(不含校选修课)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试点班学生的绩点排名可在班级的前3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④当学年参与志愿服务工时不少于6个;⑤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者,评选时优先考虑:以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的身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获得奖项;获取奖项的级别越高,评选时倾斜力度越大。⑥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包括学院通报情况,旷课三次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厦航奖学金:同校奖学金评审条件(学院名额1名,待校级奖学金申报结束由学院择优推荐,不组织班级和个人申报)。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校奖学金的具体班级分配名额详见《机电学院2016-2017学年各班级校级奖学金评选控制数》综合优秀成绩奖学金学院名额8人班可推荐1-2人;厦航奖学金无需班级推荐。除校综合优秀成绩学生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以外,其余校奖相互间不兼得,也不与院奖兼得。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奖项的申报提交时间截止10月19日上午12:00,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名额,请各班在班级内公示后,于19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班级奖学金汇总表(里面所有项均为必填项,而且确保每一项真实准确)、审批表(华侨大学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一份;相关佐证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所送材料要填写完整,手续完备,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审核,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hqujdxytw@163.com(电子版请以班级为单位,邮件主题请注明“**年级**专业**班级**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五、几点说明

1.各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科技创新情况、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等,请班级务必审核清楚,如果在学院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名额将自动废除。)

2.校级奖学金班级申报数不能超过班级控制数,评选名额两名及以上的班级必须有一名为校二等奖学金(即不能全为二等也不能全为一等)。

3.已参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不与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兼得,但可以申报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之间不兼得,院级奖学金间也不相互兼得,但获校、院奖学金的如符合条件,同样可申报综合成绩优秀奖学金。

4.境外生名额不列入班级控制数,符合条件的境外生可以参评校级奖学金。

5.社区表现分审核:由学院集中统一到社区中心盖章;成绩由学院统一打印,各班提交材料无需提供成绩单。所有审批表均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且无任何涂改。

6.根据机电学院学风建设办法,班级学风建设受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班级奖学金总额扣除2000元。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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