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院级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机电学院团委 201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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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院级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根据《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2016-2017学年校级、院级荣誉称号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条件

1.校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华侨大学奖学金(校奖);

②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0%(境外生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20%);

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80分及以上

④在上述基础上,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获奖者可优先评选。

2.校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①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境外生当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

③社区表现累计分不在本楼栋后30%,或考评结果虽居楼栋后30%,但综合考评成绩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④工作积极负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有全局观念,能密切联系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至少组织过一次学院及以上活动并有较好影响或受到表彰的;

一年内未受违纪处分。

3.院三好学生

评选条件:

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华侨大学奖学金院级奖学金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20%(境外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80分及以上

⑤当学年没有重修或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在社会工作、文体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4.院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

当年综测排名在全班前4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境外生学年综测排名在全班前60%,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60%);

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

④当学年无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同学;有较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效果。

特别说明:根据《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学生干部身份认定需是2016-2017学年

二、评选比例及名额

班级评选比例:

校三好学生每个班级最多推荐2名(人数少于40人的班级只推荐1名),校优秀学生干部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院级三好学生每班推荐2名,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荐1名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119上午11:00

2.申报方式:请各班在班级内公示后,于截止时间前将附件1—3纸质版交至年级辅导员处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hqujdxytw@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年级×专业×班级校级荣誉称号”命名)。

四、几点要求

1.各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等),如果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名额将自动废除。

2.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16-2017学年荣誉称号评定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其他时间段转专业的学生,向现所在学院申请。

3. 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三好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


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报送汇总表

    2.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审批表

    3.2016-2017学年机电学院荣誉称号审批表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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