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2学年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切实提高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根据《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的评选条件执行。推荐为优秀班主任的人选必须任满两年,且两年的考核中至少一年考核等级为“优秀”并无出现考核“不合格”现象。
2.所带班级学生在各类科技、文艺、体育等省级及以上的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条件1可以适当放宽,但须报学生处核准。
3.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名额控制在班级数的10%左右。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做好2011-2012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
2.各学院在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时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各学院公开栏上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3.请各学院将2011-2012学年班主任考核汇总表、2010-2012学年优秀班主任审批表及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于
6月
15日
前送交学生处教育科,汇总表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quxsc@163.com。
附件:附件1:华侨大学2011-2012学年班主任考核汇总表.xlsx
附件2:华侨大学2010-2012学年优秀班主任审批表.docx
附件3:华侨大学2010-2012年优秀班主任汇总表.xls
华 侨 大 学
二○
一二年五月三日
抄送:校领导,各总支、直属支部,党委各部(室),工会、团委。
|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
5月
9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