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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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和

人才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厦委办〔2020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我校可推荐杰出人才2名,各单位限报1名。人才工作先进集体择优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杰出人才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征信记录。

2.在厦持续工作时间应在两年以上,原则上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 《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 (2020年版)》(附件1)中 【B:省级领军人才】及以上所列条件。

2)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3)获得过厦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

4)经主管部门推荐,为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突出贡献的其他优秀人才。

(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

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集较多人才或为厦门市引进、服务人才工作作出突出贡献,且推荐对象自2015年以来领导班子或集体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三、评选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杰出人才

1.《厦门市杰出人才审批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2.《厦门市杰出人才申报认定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3

3.《厦门市杰出人才公示情况表》(附件4

4.事迹简介模板(附件5

5.佐证材料(审批表、一览表所列奖励及优秀事迹等需有相应佐证材料)

(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

1.《厦门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6

2.《厦门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7

3.事迹简介模板(附件5

4.佐证材料(审批表所列奖励及优秀事迹等需有相应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除佐证材料一式1份外,其他材料均一式3份。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综合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公示后于429日前报人事处人才办(厦门校区行政办公大楼18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qurcb@126.com,逾期不予受理。[xb21cn1]

联系人:高瑞峰、胡晓航;联系电话:0592-6161058

附件:1.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 (2020年版)

2.厦门市杰出人才审批表

3.厦门市杰出人才申报认定人选情况一览表

4.厦门市杰出人才公示情况表

5.事迹简介模板

6.厦门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7.厦门市人才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20426


[xb21cn1]请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老师于427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办邮箱:jdb@hqu.edu.cn。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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