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做好2016-2020学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11-04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做好2016-2020学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根据《关于做好2016-2020学年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华大人〔2020〕32号)、《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各类各级岗位聘期任务(2016-2020年)>的通知》(机电〔2017〕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6-2020学年聘期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在编在岗教职工。

2.参照在编人员管理的全职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长聘项目制人员等全职在岗教职工。

2020年8月31日前已退休人员、学校内退、长期病休人员等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按照学校和学院与个人签订的《华侨大学聘期任务合同书》,对教职工在聘期内(2016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

2.聘期内完成同系列同类型高一级岗位聘期任务的,视为完成本岗位聘期任务。

3.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挂职、借调、外派一年以上人员的聘期考核,参照《华侨大学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华大人〔2014〕13号)执行,聘期考核视作完成聘期任务。

4.未签订《华侨大学聘期任务合同书》的教职工,按规定程序确认相关信息,并补充任现职以来未填报相关成果,由单位审核

三、考核办法

1.考核按照教职工网上核对信息、学院审查考核的办法进行。教职工对已导入数据进行核对和反馈修改;学院对本学院教职工信息进行核准并对照聘期任务形成考核结果。

2.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借调、挂职等外派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

3.教职工工作单位变更的,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4.非教学科研单位的双肩挑人员: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情况由任课的教学科研单位认定;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由所在单位认定。

5.双聘岗位人员的聘期任务,由行政所属单位分别按管理、专技岗位进行考核后合并认定。

6.教学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华侨大学(特刊可华侨大学署名第二);内容须与所聘岗位工作相关;同一项成果以最高等级计入,不重复计算;名额如果是学校自行评定的,降一个等级认定。

7.成果没有标注排名的,均特指排名第一,即:教学科研项目、发明专利均指本人为项目负责人;论文、专著、教材、译著均指本人为第一作者等。

本科生、研究生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为导师在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优秀博士论文的,导师可按第一作者计。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本校教职工的,只能使用一次,认定之后不再更改

8.教学科研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论文、专著、教材、译著以正式发表、出版时间为准,人才项目、奖励、专利和荣誉称号等以获得时间为准。

9.项目、成果、荣誉等以学校相应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四、考核工作小组

1.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

组长:黄辉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于怡青、尤芳怡、刘斌、李远、张勇、余桦、余卿、林永忠、林添良、林敬亭、黄宁、黄辉、蒋少

2.考核工作审核人员及联系方式

系统操作员:林伯钦(0592-6162598)

教学任务审核人员:本科:闫慧芳(0592-6162597)

研究生:周丽君(0592-6162595)

科研任务审核人员:涂然(18650432813)

服务任务审核人员:林伯钦(0592-6162598)

五、时间安排

1.教职工核对、确认信息

11月9日前,教职工用本人工号和密码登录“华侨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系统”,核对、确认本人考核系统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hqu.edu.cn→搜索“聘期考核”→进入华侨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系统→选择聘期考核信息确认→核实基本信息→核实教学、科研等信息→提交单位审核。

个人如对系统提取的聘期任务内容、教学科研、服务信息有异议,请向单位相应审核人员确认后再提交。

2.教职工调整、补充信息

11月6日前,需调整、补充2016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教学科研业绩信息的,科研业绩信息需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调整、补充并提交,教学业绩信息需向学院教学任务审核人员提交调整、补充相关信息。

11月9日前,学院科研任务审核人员在科研管理系统审核调整、补充的相关科研业绩信息,并提交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核实;学院教学任务审核人员审核汇总调整、补充的相关教学业绩信息,并分别报研究生院、教务处进行核实。

11月13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提交教职工相关数据审核。

11月16日前,有调整、补充业绩信息的教职工,登录“华侨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系统”,确认本人考核系统相关信息并提交。

3.学院审核、提交

11月20日前,学院教学、科研、服务任务相应审核人员,完成教职工聘期任务的审核、公示;在聘期考核系统中判断是否完成任务,并保存提交。

11月23日前,召开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会议,评审全院教职工的聘期任务完成情况。

11月25日前,学院生成《华侨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完成情况汇总表》,并报送人事处。

六、注意事项

1.聘期考核工作是教职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下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院聘期考核工作安排做好聘期任务完成情况的核对、提交工作。

2.2016-2020学年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2020-2024学年聘期聘用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考核实施过程中如有发现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考核工作相应审核人员联系。

特此通知。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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