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17〕8 号
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发〔2017〕19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详阅《关于开展第十四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其中,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 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过福建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科技奖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不再推荐参评。
二、请各位候选人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推荐材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份,含推荐评审组专家名单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2.《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评审表》一式7份(2份原件,5份复印件)。其中,推荐单位填写华侨大学科协,工作单位填至所在学院。工作单位、纪检部门、综治部门和计生部门意见均需完整填写,并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福建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简介一式3份(500字以内);
4.有关附件材料2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由所在学院单位出具)。
(8)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请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于截止日期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含专家汇总表、推荐评审表、整理合并在一起的1个完整附件材料文档、推荐人选简介)至huangpeilin@hqu.edu.cn。
科技处联系人:黄沛琳,0592-6161216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四届福建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闽科协发〔2017〕19号)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