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17〕24 号
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8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教学科研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落实《“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和《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等“五新”任务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重点,做好2018年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创新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杰青项目”)、省杰青滚动资助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资助围绕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兼顾基础研究;企业杰青项目优先支持新兴产业科技人才。
二、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为申报单位在编固定人员(人事代理、项目制人员不属在编固定人员),且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申请者只能选择本通知基金项目中的一类申报1项,并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岁。
2.项目研究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项目起止时间内的研究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研究工作。
3.项目经费预算要科学、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应由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4.省科技厅根据省基金计划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继续实行限项申报,各教学科研单位限额推荐数(见附件3),请严格按照限项数推荐备选项目。
5.申请者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时可提出不超过3位建议回避的省外同行专家名单,供遴选同行评审专家时参考。
6.在申报系统中未按要求上传申报附件材料的,将形式审查不予以通过。
(二)面上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万元。
3.申请人需于2017年6月23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一式二份,由推荐单位集中上报。纸质材料应经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三)青年创新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男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申请者应将项目负责人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
2.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万元。
3.学校审核通过获取申请受理号后,申请人需于2017年6月23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由校科技处汇总上报。纸质材料应经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四)杰青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省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科技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推动作用,或对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已入选国家级各类人才计划,或已担任长江学者,或主持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在省杰青项目支持之列。已承担过省杰青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报。
杰青项目中企业单位申请者应为国家或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骨干人员,其申报年龄可放宽到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主持项目、学位、职称等条件方面可适当放宽。
2.应在申请书“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栏内重点介绍杰青项目申请者的学习简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申请书中“项目组主要成员业务简历”和“项目组成员表”只限填写项目申请者一人。
3.每个杰青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其中,企业申报者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4.申请者须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佐证材料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内容。企业申请者还须扫描上传在我省缴交社保的证明及所属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文件批件等材料。
5.学校审核通过获取申请受理号后,申请者需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博士学位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家级项目证明材料等)一式2份,纸质材料应经申请人、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于2017年6月23日前报校科技处汇总上报。
(五)省杰青滚动资助项目申报要求
1.申请者应承担过省杰青项目且在2017年3月31日前已验收通过,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请者不得有在研(包括拟立项)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STS项目)。
3.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省杰青滚动资助项目不限项。
4.已入选国家级各类人才计划,或已成为长江学者,或主持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已承担过省杰青滚动资助项目的人员不在省杰青滚动资助项目支持之列。
5.学校审核通过获取申请受理号后,申请者需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的《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纸质材料应经申请人、所在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于2016年6月23日前报校科技处汇总上报。
三、申报程序与部分注意事项说明
1.项目申请者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之前没有使用过该系统的老师,请联系各学院的科研秘书申请设立新的用户和密码,并登录“专家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电子扫描件”进行信息确认。《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并提交后,经所在学院网上审查和填写推荐意见后,再由我处网上填写校级推荐意见。完成这些程序且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即可从系统自动获得项目受理号,即项目申报完成。除项目负责人应进行申报查重外,其他参与人员不进行系统查重。参与人员可通过系统“专家注册”进行添加,也可在项目组成员表中填写简要信息的方式进行成员添加。
2.在系统中填报申请书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 应明确按“一、研究项目的具体内容”、“二、预期成果和提供的形式”这两部内容填写。在“预期成果和提供的形式”中应包含发表论文或著作的篇(部)数等成果内容。例如:“本研究成果将在核心期刊发表论著2-3篇的形式提供”或“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2篇”等。切记目标需可控,避免夸大,论文发表数量不宜太多,以便于今后的验收考核,人才培养等也需谨慎填写,验收时均需提供相应具体证明材料。
3.项目经费列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经费+间接经费=申请资助经费,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间接费用是指学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学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支出。间接费请按:(直接经费-设备费)*20%列支、绩效支出请按(直接经费-设备费)*5%列支。
设备费需标注要购买的设备名称、型号;燃料动力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我校暂未收取该项费用;会议费是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而非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费用。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编外人员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应注明几人、几月、每月多少。
4.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四、申报时间与纸质材料报送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推荐名额,于2017年4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组织项目申请人登陆系统填报申请书,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在线审核、推荐至主管单位,预期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不再受理。(根据科技厅规定,在2017年5月31日前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至主管单位的,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请各单位确定好推荐人员后于2017年6月2日前向科技处报送学院推荐会议纪要及推荐结果(见附件4)一式二份。
为防止网络拥堵,学校审核时间将安排至2017年6月16日截止,各项目负责人申请书如被退回修改,应于2017年6月20日前完成修改并提交至主管部门;逾期请恕不再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泉州校区杨楒椿科学馆210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703室。
科技处联系人:林静, 电话:0592-6161213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认真做好各单位截止2017年5月31日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各类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免影响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涉及项目清单(见附件4)。
2.请科技厅各类在研项目负责人(含2017年新立项的所有省科技厅各类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前在线提交2017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学院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请务必在要求时间内提交审核,否则将会影响个人信用。
附件:1.2018年省基金项目资助范围
2.省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3.省基金项目申报推荐项数
4.学院推荐会议纪要及推荐结果模板
5.2017年5月31日前需完成结题工作的项目清单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
2018年省基金项目重点支持领域
(一)数理科学
数学、力学、天文学、物理学。
(二)化学科学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及工业化学、环境化学。
(三)生命科学
微生物学、植物学、生态学、动物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与心理学、生物力学与组织工程学、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发育生物学与生殖生物学、农学基础与作物学、植物保护学、园艺学与植物营养学、林学、畜牧学与草地科学、兽医学、水产学、食品科学。
(四)医学科学
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生殖系统/围生医学/新生儿、泌尿系统、运动系统、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医学免疫学、皮肤及其附属器、眼科学、耳鼻咽喉头颈科学、口腔颅颌面科学、急重症医学/创伤/烧伤/整形、肿瘤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病原微生物与感染、检验医学、特种医学、放射医学、法医学、地方病学/职业病学、老年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物学、药理学。
(五)地球科学
地理学、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
(六)工程与材料科学
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冶金与矿业、机械工程、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电气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结构工程、水利科学与海洋工程、安全生产。
(七)信息科学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自动化科学、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与光电子学。
(八)自然科学领域的管理科学
运筹与管理、评价理论与方法、预测理论与方法、管理系统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管理信息与数据挖掘、数量经济理论与方法、金融工程、会计与审计、技术管理与技术经济、科技计量学与科技评价、资源环境政策与管理。
附件2:
2018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 |
计划类别 |
重点领域 |
优先主题 |
指南代码 |
基础研究处 |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
自然科学基金 |
面上项目 |
2018J0101 |
青年科技人才创新项目 |
2018J0102 |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2018J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