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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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文件

科技〔2017〕28







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8年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

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

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闽科基〔2017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海峡联合基金)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有关单位征集2018年海峡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海峡联合基金2018年指南建议领域为:

农业领域;新材料与制造领域;电子信息领域;资源与环境领域。

(二)请你们重点围绕海峡两岸科学家共同关心的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以及与海西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领域的科学问题的合作研究,并根据各自研究工作的基础和优势提出指南建议。

(三)《2018年海峡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表》的书面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版(Excel表格),请于2017515日前报送科技处(地址: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A1703室或泉州校区杨楒椿科学馆210室)。

二、有关事项

(一)本联合基金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

(三)本联合基金所有申请应当有台湾方面的科技人员参与,省内依托单位可与其他省份单位合作申请项目。

(四)本联合基金项目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约28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张依惠, 0591-83517092 林青, 0591-87869718

邮箱: zhangyh@fjkjt.gov.cn

校科技处联系人:李雪芬, 6161213

邮箱:kyclxf@hqu.edu.cn


附件:2017年海峡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表



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420

















华侨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处              20174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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