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实验室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细则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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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实验室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细则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厦门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感染风险,根据华侨大学疫情期间实验室管理细则,更好发挥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实验室对教学、科研的支撑作用,现制定疫情期间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 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安全责任逐级落实,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落实各项措施,科学、精准进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 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准备开放实验室的负责人会同使用者一起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符合实验室安全条件的上报学院,经学院核实批准后方可开放。
2. 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严格实行实验操作人员(包括教师与学生)审批准入制度。对每日进出实验室的人员信息、停留时间、体温等信息做好记录台账,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工作台账》。
    二、 严格执行疫情期间实验室使用审批制度。因科研教学需要开展实验活动,须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上岗工作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提前1天发送至实验室秘书邮箱
stanleyl@hqu.edu.cn,待学院批准后方可进入。进入实验室后,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发送至实验室秘书邮箱stanleyl@hqu.edu.cn。实验室需自备消杀、防控物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或研究生导师要监督做好体温测量、场地消毒等相关工作。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做好及时处置及上报等工作。
    三、 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疫情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控工作,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四、 认真做好实验室使用监管及定期巡查。实验室使用期间,师生应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严禁无关人员及隔离期未满人员进入实验室,避免多人在实验室内聚集。学院会不定期抽查各个实验室,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意识薄弱、消毒和自我防护等不到位的实验室,要求立整立改。对于拒不执行的实验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五、 做好实验室疫情应急处置。实验人员如在实验室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所有活动,管控所在实验室门窗,任何人员不得出入。同时立即拨打校医院值班电话0592-6160120,并报告导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学院实验秘书18950173125或实验安全员15396242535,配合做好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上岗工作申请表
附件2:华侨大学实验室防控工作要求
附件3: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工作台账
附件4:厦门校区实验室疫情应急处置流程
附件5:厦门校区实验楼群临时留观点设置
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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