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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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毕业生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2〕32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机电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本科境内生:19

本科境外生:1人

研究生:11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

本科境内生:4人

本科境外生:1人

研究生:2人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符合华侨大学学生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且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2.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最终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等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3.参评的本科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20%(港澳台侨及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其中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均不低于90分;

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四年有一年满足即可

3)在校期间获得“大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星光耀华园’优秀学子”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4.学生因爱国奉献、见义勇为、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产生重要影响,或在科研学术、科技创新、重大赛事等方面表现极其突出,可破格评选。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班在开展评选工作时应认真实施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处组织评选。

3.参评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提交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同时将《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见附件1)《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报送汇总表(研究生)》(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纸质版提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C4-302魏林平老师处,电子提交至邮箱2506907798@qq.com,邮件命名为“硕/博+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参评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提交通过信息门户-办事大厅-荣誉称号进行申请,同时将《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见附件4)、《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C4-302魏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2506907798@qq.com,邮件命名为班级+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4.申请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23日下午17点前请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和本科生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逾期无效。

5.为编制2023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请各学院从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中挑选表现突出的毕业生(综合考虑各种就业类型),填写《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见附件3)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入图片),同时附个人正面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该部分将于推荐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人也可提前准备。

 

 

 

附件:1.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2.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报送汇总表(研究生)

3.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

4.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

5.华侨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3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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