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评审2023-2024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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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关于评审2023-2024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的通知

 

非毕业生本科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境内生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级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5%以内。其中,获本科生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20%。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以便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他奖助项目,“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科生人数的5%以内(自立生原则上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各班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9。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院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班级实际情况)。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做好“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根据新修订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各班级可通过灵活方式,如电话联系、线上视频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困难生认定及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4.各班级应做好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对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阳光成长计划”评审等材料进行分类建档封存,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评审步骤

第一阶段:学生自主申请及班级审核5月22日至5月31日)

学生自主申请可与班级审核交替进行,提高审核效率。

1.学生自主申请:

1)学生自愿向班级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2)需同时填写《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3)和《机电学院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承诺书》(附件8)。2022-2023学年已在阳光成长计划中的学生还需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统一提交至班级汇总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含续贷)以及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23-2024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的要求准备材料(详见附件5)。注:如有想贷款的同学,建议回生源地办理生源地贷款,流程更方便快捷。

2.班级审核:班主任根据班级申请同学的材料,约谈每位申请者后,由各班级组织班主任、班助、班干部、普通同学约6-8人成立本班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小组,结合班主任谈话情况及入学来的综合表现情况,对本班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6对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及公示。班级公示期间同步通知学生网上申请,申请步骤:华侨大学官网——信息门户——阳光计划,进行如实填报并提交,申请等级按照班级公示情况填写。

3.材料报送:班级公示后确定的同学,材料一人一档归整

1)纸质材料(公示确定后的每位同学都应有):《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1)、审批后的《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3)和《机电学院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承诺书》(附件8),2022-2023学年已在阳光成长计划中的学生还需提供《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4),班级统一汇总的、班主任、评审小组成员签字后按困难程度排序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本科生)》(附件7),以上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6月7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C4-305办公室王李睿老师处。

2)电子材料:班级统一汇总的《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本科生)》(附件7),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档,电子版材料文件名备注“20XX级XX班级: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本科生)”,6月7日中午12:00前发送到996757386@qq.com。

3)如有申请贷款的上交附件5系列材料。

第二阶段:学院审核

根据各班上报的阳光生名单,学院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并讨论,确定阳光生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第三阶段:资助落实

1.贷款审批:预计6月中下旬,学生资助中心、中国银行分别审批陈进强贷学金申请材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2.国家助学金发放: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老生部分)从9月份开始发放。

六、其它说明

1.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元/月。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

2.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和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3-2024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3.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提交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以及助学贷款申请。

4.各班级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5.学生资助相关数据均以“学工系统基础信息”中的数据为准,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实“基础信息”中的相关信息。

6.只要有申请此次阳光生的同学在班级审核汇总表里,排序依次为一等、二等、三等、自立及未评定上的同学且每个等级名单均需按照困难程度从高到低排序

7.“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成员在受资助期间如出现因学习不努力造成成绩严重退步、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弄虚作假伪造经济困难证明、社区表现分较差以及使用高消费物品等与贫困资助精神相悖者等情况,将视情况予以降低各类资助等级或退出“阳光成长计划”。

 

附件:

1.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4.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

5.贷款系列表格

6.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

7.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本科生)

8.机电学院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承诺书

9.机电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各班名额分配表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3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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