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
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毕业班同学:
为了做好2012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对曾获得资助的毕业生的规定
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前必须与银行签订《资料确认书》等协议,提供毕业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就业去向、还款计划等信息。
毕业前未还清陈进强贷学金的毕业生,按照其申请贷款时所填写的《承诺书》中的承诺,毕业证书由学校暂为保存,待所有贷款还清后再予发放。
(4)所有毕业前结清贷款的学生须提交《贷款结清通知单》复印件一式两份,通知单原件自己保存。复印件交至C4-301,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5)对于考上研究生(升学)的同学,需要办理展期申请手续。
6月8日前不能提交相关材料如录取通知书的,须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6月29日前,升学的学生可提出展期申请,经所在学院核实,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办理还款展期手续。
7月25日前,学生本人携展期申请(学生处主页下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银行存折与中国银行签订展期手续。
2.陈进强贷学金偿还手续的办理:
6月7日-6月8日,毕业前无法一次性偿还贷学金的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6月29日前,毕业前一次性偿还贷学金的毕业生办理还款手续,升学的学生可提出展期申请(如不能在6月7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须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所在学院核实,学生处审批后,方可办理还款展期手续。
以上手续办理地址为:厦门校区(含华文学院)在A617学生科办公室。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办理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校资助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毕业生贷款确认系统预计将于6 月开通)。
三、几点说明
1.所有相关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办好上述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因实习等原因无法到校办理手续的毕业生,在6月29日前自行前往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经过与银行协商,我校采取新措施加强对获贷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
(1)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银发〔2001〕245号)的规定,与经办银行联合将恶意违约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银行征信系统等媒体进行公布,形成舆论监督;
(2)将还款计划书存入获贷毕业生档案,使用人单位了解其贷款情况,协助督促还款,形成约束。
机电学院
二Ο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