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豪杰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2021-12-01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文件

 

机电〔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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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李豪杰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学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校区防控和师生健康信息报告工作。但在情况排查中发现,个别同学无视学校防控工作要求,违反学校管理规定,现通报如下:

李豪杰,男,200112月出生,学生来源河南省,机电及自动化学院2020级机械工程3班本科学生2021年1119下午李豪杰未提出线下申请进行报备,隐瞒外出动向离开福建省,此行为违反了地方和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经批评教育,该生能认识到错误,深刻反省

为坚决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时期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学生纪律意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豪杰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受理部门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1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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