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61 号)等文件精神,近期开始申报国家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 国家奖学金基本条件及要求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9号)。
2. 学校给予学院名额为:博士研究生国奖1名,备选1名;硕士研究生国奖7名、备选1名,不符合条件不可申报。国家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3. 科研成果计算得分办法参见《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4. 科研成果的级别参考最新的《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华大科〔2020〕1号)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23-2024年度)。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科创活动、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成果。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者,可优先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1. 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
2. 担任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校院级研究生会负责人及以上、校院级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考核优秀;
3. 作为项目主要成员参与研发的新产品或新技术已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 积极参加科创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优异。
三、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作为直接责任人,一年内3次实验室安全整改不到位者,或由于实验室安全,受到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者;
5.有损大学生形象或社会公德、在网络或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者。
四、学院会根据报名同学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五、上交材料及时间
1.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9日上午12:00前以年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6757386@qq.com,(请以年级为单位提交,年级班长负责汇总,邮件主题请注明“**年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纸质版材料以年级为单位于9月29日上午12:00前统一交至C4-305,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请。年级负责人分别为:2021级博士班长欧阳志昭、2022级博士班长汪江飞、2023级博士班长刘亿圣、2024级博士班长洪猛杰、2022级硕士班长代智博、2023级硕士班长孙宇、2024级硕士班长江晓鹏。
2.上交材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推荐人由导师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博士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硕士填写)。
3.其余佐证材料: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发表论文需要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的复印件,网络见刊需提供图书馆网络检索证明并加盖图书馆公章,以及相应期刊的分区证明并加盖图书馆公章,专利需要专利复印件,会议论文需要大会秩序册(或会议日程)和口头报告的现场照片,获奖需要证书复印件,担任职务需要提供聘书或单位证明等材料。
特别提醒:所有表格要注意填写要求和规范,汇总表一定按照汇总材料撰写范例(附件5)来填写。
附件1.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名额控制数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附件5.机电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汇总材料撰写范例
附件6.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理工科)
附件7.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23-2024年度)
附件8.华侨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9.华侨大学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