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2-03-27

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219

 

 

关于组织申报2012福建省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21),我校将开展2012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

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福建省教育厅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名额分配

1.项目立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全省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有关高校直接参加。

2.项目名额。2012年共资助1000个左右计划项目,采取等额推荐方式申报,其中:9所重点建设高校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50个(其中至少含1个创业实践项目)、一般本科院校(含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不含成人本科高校)不超过30个、独立学院不超过20个。

3.项目经费。全省本科院校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省级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0.5万元的资助数额,予以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已申报201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不再重复申报。

2.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

3.由学院评审后向教务处推荐申报。

4.项目负责人一般要求非2008级学生。

  5.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时间为1-2

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四、申报办法

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发动学生积极参与,组织学生个人或团队认真填写《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报名表电子版可在华侨大学教务处主页下载)。学生统一将《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 会同电子版材料一并交给学院学院联系人请务必于20123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报书和汇总表交到教务处实践教育科,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sjk@hqu.edu.cn。厦门校区学院可通过A602转。

五、推荐程序

学校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至少含1个创业实践项目要求覆盖各个学科门类,理工类项目入围不低于40%经校推荐评审组等额评选、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福建省教育厅予以审核确认。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教务处

O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注意:学生统一将《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 一式六份 ) 会同电子版材料务必于2012329日前一并 交到学院团委C4-301 ,联系电话:6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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