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2012-05-11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40号),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全省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选条件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办法

请各单位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推荐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严格把关,认真遴选,做到优中选优。于 515日前 将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人事处(泉州校区李克砌行政楼308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1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sk@hqu.edu.cn。学校将组成推选小组进行推选,推选结果公示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各单位在开展推选工作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22691943

 

附件:1.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 201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1、2.rar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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