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40号),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全省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选条件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办法
请各单位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推荐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严格把关,认真遴选,做到优中选优。于
5月
15日前
将推荐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人事处(泉州校区李克砌行政楼308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1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rsk@hqu.edu.cn。学校将组成推选小组进行推选,推选结果公示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各单位在开展推选工作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22691943。
附件:1.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2. 201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1、2.rar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